2022年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总结
依据《*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实施2022年工作实施计划》安排,2022年,*县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坚持通过规划引领,大力实施生态示范工程,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工作,于2022年*月28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号)”,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个建设目标承担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领导方面,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各级领导、各部门齐抓共建生态县的良好局面。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我县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河长制。
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均达到100%,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保持100%,推动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生态保护,打造全县重要生态屏障
*县主要自然保护地为*省级森林公园和薄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我县重要的自然保护地,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全面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采取各类措施,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
*县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森林公园、薄山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科研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做好加拿大一枝花、多花黑麦草等外来危险性病虫害预测预报与检疫防控工作,未发生外来物种生存繁殖以及对生态或者经济构成破坏的外来物种的入侵情况。
三、强化污染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做好非电行业超低与特排提标治理、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工业VOCs污染治理、工业无组织排放、锅炉综合整治;加强对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抽查检测柴油货车17566辆,对282辆不合格车辆依法予以处理;对全县11家门禁安装企业门禁系统联网升级运行及数据上传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积极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共完成“双替代”供暖工作任务8510户;积极开展落后低效产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2家3条砖瓦窑生产线退出。2022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3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
二是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我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同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有序推进、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在入河排污口方面,我县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2个排污口开展“查、测、溯、治”,建立了问题台账,开展治理。此外,我县巩固“清四乱”整治成果,推进全县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清理河道破堤种植,拆除违建,清理垃圾,确保河道整洁。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0年以来,我县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了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涉及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完成9家疑似污染地块现状调查工作,及时排除污染风险隐患,并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2022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全县未发生因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毒地”事件。
四是强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信访案件办理。近年来,*县根据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按照整改要求,严格标准,立行立改、分层推进,辖区各级各类督察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均已完成销号。2022年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案件办结率100%。
四、全域绿化提质,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通过微信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学校等形式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较好地普及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深化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湿地、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和监管,做到巡护无死角、保护不间断,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最大能力减少危害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发生,确保湿地生物多样性安全。
二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高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对原有路、沟、渠整修疏浚、培护路肩,形成了“路相通、沟相连、林成网、田成方”农田防护林格局。吸纳社会资金造林,大力宣传科学绿化,鼓励群众在荒沟等宜林地带自发造林、自主管护,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与承包者签订林权承包合同,收益归承包者所有。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造林总面积8481.8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宣传版面、宣传彩页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多次组织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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