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特明的初恋

魏特明初恋

袁也 箸

我用我的名誉打包票,这绝对是一次意外,如果认为这次车祸不是一场意外,认为我是故意而为之,认为我想自杀,那就是对我的人格和信仰最大的侮辱。

人群围得水泄不通,人们都在嘈杂地议论着:

“他是真的这样做了,我没想到他真的这样做。”

“这就是一个蠢猪笨蛋,为了女人这样做值得吗?而且是为了这样一个女人!”

“谁知道他!也许是喝酒了,也许是打了个盹儿,也许他真的,真的有意为之。”

“我了解他,他就是一个极端的人,我太了解他了,他和别人打招呼,别人没有回应他,他就会因此郁闷一整天,这个可怜虫,太可怜了!”

……

我感觉头脑里嗡嗡的,不知这些议论的声音来自人群还是来自我自己的大脑。我不顾他们的包围,硬生生地挤进人群中去。

我看到了,一辆白色的汽车,车头变形了,车门也被撞掉了。那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年,他以一种安详的姿势仰躺在驾驶座上。他的白T恤已经被鲜血染红了,头上也在不停出血,血液流过他的脸颊,在眉毛和嘴角凝固。

他看起来像一幅油画,像一个殉道者,像一个在卑鄙的刺杀下身亡的革命者。

我担心地问:“他还活着吗?怎么没有人帮他打个电话?天啊!太可怜了!你们倒是帮他打个电话,报警也好,叫救护车也好,总之你们做点什么!不要这么冷漠地一直围观说闲话。”

后来我近乎喊叫和歇斯底里地呼叫着,可是没有一个人理会我。

好久我才听到人群中有人说:“死了吗?看样子凶多吉少!”

另一个人说:“死得透透的!当场就没气了!救护车都不用叫了!”

我看着人群围得越来越多,他们谈论的声音像是在集体念魔咒一样,让人听得心神慌乱。

我两眼发昏,有些恍惚,我一定是又没有吃早餐,所以又低血糖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终于有人问:“你们有人认识他吗?有没有联系他的家人?”

人群中七嘴八舌,也不知道谁在回答谁在闲聊。

这时有个人举手了,他伸长了脖子说:“我知道他,他住在两个街区前的那个什么嘉公寓,好像姓魏,没错,就是姓魏!”

和我一个姓,我心想,真是可惜,年纪轻轻就这样没了。

又有人举手:“他叫魏特明,是我孩子的语文老师。”

又有人举手:“他是我的同事,我们在一个地方上班。”

我吃惊地站在原地,像一根被雷劈的木头。

“魏特明?和我同名同姓?不!是我?死的人是我?”我更加恍惚了,差点一头栽到地上去。

我努力站稳,探出身体努力想要看清楚车里的人,可是我怎么看也看不清他的五官长相。

“我找到了身份证!还有一些卡片和证件。他叫魏特明,是个老师,好像住在两个街区前面的那个爱嘉公寓。”一个身穿警服的小伙子说着,手里举着一个钱包。

我的心如受了一记重锤,血脉喷张,呼吸困难。“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我这么想活,怎么会死呢?我从来不抽烟喝酒打牌吸毒,开车从不打瞌睡!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不!我不可能死!我不能死!我还有……”

想到这里,我突然停下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我还有什么呢?还有爱情?生活?梦想?”

“真是可笑,我竟然一时间无法给自己找到一个不可死的理由。如果没有不可死的理由,那是不是就非死不可?”

“不!不!我有理由,我有正当的不死的理由。”

我努力去想,我想活,我需要一个不死的理由。终于我想到了:“我的人生并不完整,不是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人生才完整吗?是的,我还没有成家立业娶妻生子,我的人生还不完整!所以我不可死!”

我终于找到了我不可死的理由,可是马上我就意识到我需要回答自己一个问题:二十七年了,我既没有成家立业,又没有娶妻生子,二十七年,我都在做什么?

我无法回答自己这个最简单明了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简单,是因为只要我回顾一下自己二十七年的人生就能回答了。可是我茫然了,我回顾了一遍我二十七年的人生,竟然回答不上来我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按道理我应该谈恋爱,工作,结婚,生子的,是哪里出了问题呢?也许在第一个环节就出问题了,是的,谈恋爱这个环节就出问题了!就从谈恋爱开始回顾吧。

爱情是个响亮的名词,可是我的爱情…我的初恋是在什么时候?是和谁初恋?我想要回顾自己对初恋的感觉,可是我混乱了,什么是初恋呢?是第一次对异性懵懂的好感?是第一次被异性恶作剧?还是第一次拉异性的手?还是第一次和异性亲吻?……天啊!我活了二十七年,竟然都不知道初恋是什么感觉!这太让我苦恼和困惑,我必须要回顾我的过去,回顾那些我不愿意回顾的时光,看一看能不能找到初恋,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

我的祖上是教书先生,虽然后来没落了,可也算曾经是书香门第。所以我的聪明应该是有一部分遗传的因素。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内向和自闭是遗传自谁,由于我的那些先祖都不在了,也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供我去考证,所以我只能把这个问题归咎于基因突变。

科学家说,基因突变是生物进化的机制。可是关于我自身的基因突变,我不知道算进化还是退化。因为我很矛盾,我的智力似乎相较于我的长辈们的智力进化了。但是我的自闭性格似乎相较于长辈们的性格又退化了。

所以我的童年是孤独的,我甚至回想不起来我童年的玩伴是什么样子的,更别说回忆他们的名字了。

根据大人们对我的印象,我小时候极为自闭,那个时候大人们自然还不知道自闭这个词,我是根据他们的描述得出自闭的结论的。

大人说,哪怕我已经四五岁了,可是我依然不会去和同龄的孩子玩耍。尤其是出门去吃酒或者拜访亲戚,我永远都是坐在大人的膝盖上,从进别人家门到告别,我都不会下地去站一下。我像是一只小猕猴,整天都双手死死抓住大猴子,仿佛松脱手就会从几十米高的树上掉下来致命。

到了我上学的年龄,我表现出了非常高的天赋,记忆力超群,我能够把整本语文书背得滚瓜烂熟,就连语文书后面的生字表也能从头到尾次序不乱地全部默写出来。

可是我依然自闭,在学校里我只和自己玩,上课时我像一个贴在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保持一个表情一动不动地认真听讲。下了课我就一个人跑到学校旁边的石头和小山上去和花草树木蚂蚁蝴蝶玩。

一直到了小学高年级,我的记忆里才出现朋友,那是一个喜欢唱歌的同学,他经常打开他的笔记本,上面常常抄写了新的歌词,然后他就教大家一起唱,我也在一旁跟着唱,我一直觉得他把我也当成朋友。

直到有一天,班上多了一个县城转学来的新同学,我的朋友和他一起玩,然后他们一起研究如何让石山(钟乳石)冒出泉水(因为在农村有一种传说,被神灵触摸过的钟乳石如果见到阳光,吸收了阳光的精华,就会在夜里流出泉水。)。我的朋友送给转学的同学一个石山,他们连摸都不让我摸一下。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没有朋友。

后来我长高了一些,就被安排到后排去坐。旁边的两个同学很要好,他们经常上课聊天,我也时不时地跟着他们一起聊天。老师责怪的时候,我都会主动举手说是我在讲话。

老师是个公正严明的人,他举起一块三厘米宽一厘米厚的戒尺,举得很高,高过他的后脑勺,然后以闪电一般的速度落在我的手心里。

他每次打人都很贴心,因为怕我会缩手打到手指,所以他总是用左手抓住我的右手四个手指,然后用他的大拇指压住我的大拇指,这样我既避不开,也无法缩手指,因此既能避免了误伤我的手指又能力度和准确度毫无折扣地招呼到我手心里。

很奇怪的是,每当戒尺打在我的手心里,我第一感觉并不是痛,而是像被一列火车快速撞击了一下胸口,心里会感觉瞬间血脉喷张,每一次我的右手的疼痛是伴随着这种被火车撞击胸口的冲撞感之后,火辣辣,像是一千度的铁水在手心里烧开了一样。

如果他想打人时戒尺又不在身边,他还有一个特别的手法。

他会非常熟练地手握半拳,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人的鬓发,然后左三百度右三百度地旋转,我怀疑他的这种独特的手法是小时候在田里打滚儿抓黄鳝时得到的启发。

和戒尺打手一样,你会感觉到太阳穴一阵火辣辣地,像是鬓发着火了一样,不同的是没有火车撞击胸口的窒息感。我每次都担心他把我的头发拧掉了,然而事实证明我多虑了,我的鬓发在我的头皮上顽固得很,我甚至觉得我的鬓发被锻炼得更加强劲了。

每一次我被打都是因为讲话,有时候是我确实参与了讲话,有时候则只是我两个同桌在讲。

我心里觉得我的两个同桌对我是无比感激的,我替他们挨了不少打。可是后面发生的事令我非常失落。

就在毕业前两个星期,他们居然在没有对我有任何通知和暗示的情况下跑了。对,就是跑了,跑去东莞打工去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东莞在哪里,我认为可能离我隔壁村没多远吧。长大后才知道,那是一个相距一千多公里的地方,是我在那个年纪无法想象的距离。

我那天得知消息后,失落了一整天,可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又想,也许是他们当时背着家里和学校临时起意跑的,所以没来得及通知我。等以后他们应该会回来找我,或者写信打电话什么的给我,问我要不要去和他们一起打工。

就这样,我的记忆中没有好朋友,甚至连朋友也数不出来一个。我的童年就结束了,我的童年里没有发生过初恋,那时候我甚至不知道有初恋、爱情、恋爱这些名词。

我的童年有印象的两个异性中,一个是代课的女老师。她家里有一个留守儿童,自己常年在外打工。高中文凭,因为怀孕了无法打工,所以要在家里生了孩子再去。整天没事做,家里又需要花钱,所以她托关系来学校当代课老师。

比起闭塞的乡村的小女孩,她见多识广,能说会道,所以她教了一年书,把班上的女孩子们蛊惑得五迷三道的。她辞职的那天,大部分的女孩子都罢课去家里找她,要她留下来继续教她们。

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看得不知个所以然。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要罢课,为什么大家要留她,她除了上课喜欢吹牛之外,也没见得有什么本事。

不过她上的一门课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生物课。在课堂上,她跟着书念,在生殖器那一章,她特地强调了她和别的老师不一样,别的老师避讳不敢讲,可是她敢讲。

于是,一众学生在她的特别提示下,对生殖器这一章有了明显的关注力和好奇心。

女孩子都比男孩子早熟,她们的兴趣尤为浓厚。所以上课时她们老是窃窃私语,还会不时地盯着男生看,偷笑着。

班上很多男孩子喜欢打闹,一部分人最喜欢玩的把戏就是欺负弱小的同学,几个人强行把瘦小的男生按在桌子上,手脚都按得死死的,然后强行拔去他的裤子

其中带头的男生就会一把拽住被脱裤子的同学的xxx,像扯橡皮筋一样把它拉长,疼得xxx的主人满眼泪花地求饶。

他们玩得最尽兴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他们,而我不同,我发现了一个更有趣的现象,这个时候女孩子们都会停下自己的事,羞涩而又好奇地看过来。

有的女同学看到书上讲的真家伙,就满脸通红地转过身去,假装自己没看到。有的女同学看到了就想看得更清楚,所以一边拉扯着别人大笑,一边伸长脖子,把眼睛瞪得又大又圆。

我的前桌就是后者,她没有丝毫羞怯,反而兴趣浓厚,我似乎觉得要不是那么多人看着,她会冲上去一起帮忙拔那个男生的裤子,也会第一个动手扯他的橡皮筋。

她是老师的女儿,相当于古时候的皇亲国戚,大家都怕她,所以她在学校里又风光又霸道。

我的直觉很准,她是个难缠的小鬼,就在一次前桌和她同桌互相打闹时,我刚好从旁边经过。

由于她们是坐着的,而我刚好从两人中间走过去,所以她的机会和角度把握得刚刚好。她伸出手就那么一抓,刚刚好把我的xxx整个抓在手里。

她先是一惊,可能是手感出乎她的意料,然后立马抬头看我一眼,又快速地缩回手去。

这一切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得那样突然,我甚至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还没有叫喊的机会,一切就结束了。

就我个人而言,那一抓并不重,我并没有感到疼痛。可是我却感觉我的xxx被一只牙口不好的流着涎水的狼狗咬了一口,我感觉又脏又怕。

更可怕的是,我不敢再和我的前桌说话,我对她以及其他女生都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每一次我见到前桌对我坏笑时,我就会有一种被凌辱的感觉,这使我根本无法专心听课,我整天想的就是十分渴望快些毕业,让她快速脱离我的视野,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地安全。

自那以后,我就感觉我的xxx不干净,一只牙口不好的狼狗一直在啃咬它,这只狼狗牙口不好,流着拉丝的口水,就像在啃一坨屎一样地啃我的xxx,这种感觉直到很多年以后才消失。

我时常觉得我的xxx湿漉漉的,一度分不清是幻觉还是尿在了裤子里。

前桌剃着一个男孩子的寸头,只要我抬头看黑板,她的头像个仙人球一样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她突然说:“什么东西好臭!好大的尿骚味!”

大家纷纷议论起来,我没有闻到什么尿骚味,我只知道我很想上厕所。

前桌回过头邪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去对我的同桌说:“你是不是尿裤子了?”

我的同桌摇摇头,我此刻已经憋得无心顾及其他,满脸通红。

“那就是你,你尿裤子了!”前桌说着,眼神犀利地看着我。

我没有任何回应,于是她就把手从课桌下一伸,抓住我的裤裆,一个激灵,我再没能憋住尿了出来。

“是他!魏特明!老师!魏特明尿裤子了!”她高声地呼喊着,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我就猜到是他,就猜到是魏特明!他一看就像个会尿裤子的家伙!”前桌在向周围的同学邀功。

全班的同学都齐刷刷地看着我,老师也在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

接下来的事情我完全不记得了,心里学上说的是选择性失忆。对,我对接下来的一切都没有记忆了。

老师和同学说了什么,我是怎么走出教室的,怎么到家的,这一切我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只记得我被赶出了教室,走在回家的路上,太阳热辣辣的,我背着书包在路上走着。湿漉漉的裤子像一张刚拨下来的青蛙皮,总是黏糊糊地贴着我的双腿,扯也扯不开,令人想发疯。所以我用一种夸张的o字型腿在无人的小路上走着,怪异的步伐就连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像个小怪物。

太阳的蒸发下,我终于是闻到了尿骚味,似乎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闻到尿骚味,我感觉一阵眩晕和恶心,差点就吐了出来。

我也完全忘记回到家我是怎么和母亲交代的,总之这一天的记忆我几乎都丧失了。不过我对于这种选择性失忆很是困惑,为什么我想记起来的记不起来,想忘记的怎么也忘不掉。

自那以后,我甚至下课了也不出门玩了。早上上课前坐到教室,下午放学后离开教室,只在课间操出去做操上厕所。

后来直到毕业我都是这样度过,我本来就习惯一个人呆着的,这对于我而言并不难。

难的是同学们的记忆普遍都比我好,他们时常对我指指点点,只要闻到一点异味就会朝我嚷嚷:“魏特明!你是不是又尿裤子了!”

我总是低着头不回答他们,假装没听到。

每当这个时候,前桌就会一把抓向我的裤裆,我总是吓得心惊肉跳。我也曾经试图阻止过她,可是她长得比我高大,还有帮手,又是老师的女儿,我根本无法与她抗衡。

所以我只好逃,实在逃不了的时候就只能认命,像一只小猫一样任她宰割。

直到临近毕业时候的一次赶场,我才彻底摆脱了这种困扰。

我正低头走下台阶,迎面走来的正是前桌。真是冤家路窄,赶场也能碰上。

她的身边有小孩有大人,我心想她一定不敢乱来。可没想到她在众人不注意的情况下迅速把手伸向了我的裤裆,嘴里说着:“魏特明!你尿……”

“哎哟……”话没说完,她叫出声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就在她手伸向我的裤裆的时候,我奋力一拳打了上去。

她不敢声张,只是用另一只手抱住受伤的手,表情略显痛苦。

“魏特明!你……”她痛得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这种感受,打篮球的时候就会受这种伤,当你去拍球时错误预估了篮球的高度,他就会给你一个反向力,从而弹伤你的手指。

我胜利了,我最终胜利了!

可是我并不高兴,充满内心的是担忧。万一她告状怎么办?她的爸爸是学校的老师,到时候她爸爸一定会打我,一定会喊我请家长……

我的心里忐忑着,过了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学期,她没有告状,也再没有来骚扰过我。

此刻我才向自己宣布,我终于胜利了!我终于胜利了!

我的父亲总是匆匆茫茫,他总是匆忙地回家,然后又匆忙地离开家。每次我问妈妈:爸爸怎么不和我们一起生活?妈妈总是会说:他要去打工挣钱,挣钱给你读书。

所以我幼小的心灵深处就埋下了两粒仇恨的种子,一是对钱的仇恨,钱这个东西真坏,它让人抛妻弃子、让人生生分离,真是坏透了;二是对读书的仇恨,要不是为了挣钱给我读书,我的父亲就不会常年在外打工,我们就能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读书真是件糟糕的事情。

每当父亲出门去打工,母亲就必须包揽家里所有的家务和地里所有的农活。

母亲年轻时是个大美人,瓜子脸,双眼皮,高高挺挺的鼻子。我的印象中母亲年轻时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好看,像电视里演的贵妃。母亲一头乌黑的头发总是很柔顺,每当我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她的头发从我的脸上划过,感觉就像是露珠从荷叶上滑过一样。我的心里想,长大了我要娶媳妇儿,我就娶像母亲一样的女生。

她总是很温柔的把我拉到怀里,用一个不锈钢的挖耳勺给我挖耳屎。我总是在她温暖的怀里睡着,每一次她把我抱到床边,我就会立马清醒,然后要求她把我抱回座位上看电视。

父亲在我整个童年几乎都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每次回家都是过年,买了一些吃的,带了一些捡来的破玩意儿,比如旧口琴旧汤勺旧风扇。

他每次把这些就玩意儿交给我的时候,似乎都怀着一种极为强烈的期待,他期待我喜欢这些破玩意儿,最好是因此而欢呼雀跃。

可事实恰恰相反,每当他从那个青布大包里掏出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冷淡地站着,看着他把它们一个个拿出来,像是一个痴迷的藏家把收集的古董从包里拿出来给专家鉴定一样,他是那样期待我会喜欢。

我不想扫兴,也不想把心里话说出来,不忍心告诉他这些都是旧玩意儿,一点也不好玩。

我总是给他保留最后一丝的尊严和体面,当他把东西都拿出来后,我就挑出来几样还能接受的,然后一整天都拿在手上把玩。并不是因为我喜欢,是因为除了这些玩意儿,我再也没有其他玩具,常年陪伴我的就只有山里的树枝树叶和石块。

我把牛往山坡上一赶,然后就在一块大石板上一个人玩过家家。我用树叶当碗,用树枝当筷子,用石块当锅,这样子我就能一个人玩上一整天。

回家的时候把牛赶在前面,折一段木棍把住两端,就当摩托车的把手,嘴巴里“哄哄哄”,一路赶着牛回家。

我除了在一点点长高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岁月在母亲身上慢慢地留下痕迹,让母亲从一个细腻的小女人变成了一个彪悍的女庄稼人。

她的头发变得不再光亮,总是毛毛躁躁地,像周围有一团静电笼罩着她的头,头发向四面八方乱伸出去,乱糟糟。

她的手不再那么细腻,每当我躺到她怀里时,她总是喜欢用手抚摸我的脸。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老是喜欢抚摸我的脸,但是我对此是非常恐惧的,因为她的手上像镶嵌了无数的金刚石,从我的脸上摸过去,像是要把我的脸割裂出一道道的口子,又痒又痛。

但我从来没有制止过她的抚摸,因为这样的抚摸的机会极少。她一整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顾不上我。我总是被要求着放牛、割草、煮饭,这个时候我才八岁。

每天早上她六点起床去地里,我七点起床放牛,九点把牛赶回家煮饭,十点吃晚饭就去上学,把饭留着她回来吃。

她十二点吃了饭,休息一个小时,一点钟下地去。

下午三点钟我从学校回到家,她已经在地里暴晒了三个小时,我背着背篓赶着牛,一边放牛一边割草。

晚上六点钟我回到家,此时她也刚好回到家,我帮忙喂猪煮饭,一切家务忙完就是八九点了,我们都是倒头就睡。

所以我很宝贵在她怀里掏耳朵的时候,也从不拒绝她用磨砂纸一样的手抚摸我的脸颊。

家里条件不好,夏天天气炎热的时候,洗澡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我个子小,站在一个大脚盆里,脸盆里盛满水,拿着毛巾沾了水往身上一挤,擦几遍就算洗好了。

母亲洗澡比较麻烦,她整个人蹲下来,那个脚盆就装不下她,她像是一只被装在盆里要上称的猪,局促地蜷缩着蹲在脚盆里,两个xx吊在肚子上,像两个装满水的口袋。她只要动一下,水就会从盆里溢出来,屋子里地上就全是水。

我总是在她的呼唤下踩着一地的水去给她打热水,帮她擦背。

她的双臂和脖子被太阳晒的黝黑,身上有衣服遮挡的地方却和雪一样白。那个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母亲是一个洋娃娃,她回家后应该把头和双臂拆下来和身体分开,重新装上一个般配的雪白的头和两个手臂,出门时再换上黝黑的头和手臂。

她的身体白得像春天下雨后开放的梨花,可是她脖子以上的头部和双臂,晒得黝黑,像是电视里的非洲人。

不知什么时候,母亲的样子变了,脾气也变了。她说话不再那么轻言细语,她喜欢喊叫,用极为尖锐高频的声调喊我的名字。

我每次只要一听到母亲高声喊“魏特明”,我的心就会莫名地一紧。有时候她是有事喊我,有时候她明明没什么事也要喊我,似乎是怕我会跑掉或者走丢。

我在田里抓泥鳅,放在太阳下晒一下或者火烤一下,就成为家里的花猫最喜欢的美味。

母亲高声呼喊着:“魏特明!你给我回来!你的衣服弄脏了谁给你洗?”

我玩得正起劲,一条大泥鳅马上就成为我的瓮中之鳖,这条泥鳅是我见过最大的一条,我绝不会错失这个机会放过它。所以这一次我完全忽略了母亲的呼喊,我跪在泥地里愉快地在泥水里翻找着。

“魏特明!最后警告一次!你回不回来?”母亲又呼喊了一次。这一次的警告还是被我完美地屏蔽掉了。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站到我身旁的,我只感觉到小腿上似乎被一只尖屁股毒蚂蚁狠狠叮了一下,疼得我浑身颤抖。

我抬头一看,才发现母亲手里拿着一个根细长的竹枝。这东西可是最为歹毒的,牲口的皮厚,所有的赶牲口工具里,竹条子是最能让牲口生畏的。对于小朋友的细皮嫩肉而言,更是如此。

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竹条子像机关枪的子弹一样打击在我屁股以下的身体范围。我又怕又痛,早已经没有了一点儿力气,只是不住地哭。

我越是哭,母亲就打得越是激动。她一把扯住我的衣领,像拖着一条死狗一样把我往家里拖。

我想挣扎,可是完全没有力气反抗,此时我才发现,原来母亲的力气这么大,多年来的庄稼活儿已经让她变成了一个大力士。

她像一只野兽拖着一只猎物一样把我拖进屋,锁上了门,站在我的面前,像长着两只角拿着一把屠刀的红色的魔鬼,她厉声喝道:跪下,给我跪好!

我低着头,不敢看她,从她的手法和声音可以判断出她已经完全失去理智。

“你错了没有?今天你说你错了没有?”她歇斯底里地对着我喊,她的声音在颤抖,带着一点哭腔,但是又在极力地压制着。

我说不出话来,只知道流泪,发不出哭声。半天我才哭出声音来,我一边大声痛哭着一边喊着求饶:“我错了!妈妈!我错了!”

她没有要饶恕我的意思,她颤抖着喊到:“今天我要打死你,打死你算了!”

鞭子不断抽打在我的身上,直至我已经感觉不到疼痛,我也不再叫喊,只用软弱无力的哭泣来减轻身上的疼痛。

母亲打累了,她瘫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眼睛看着地面,抹着眼泪。

我依然跪着,眼泪不住地流。我瞥见她在椅子上大口地喘着气,像一只溺水打大猫,她的渐渐地脸色从红色变回了黑色。

她的声音也变了,用柔弱的声音说:“起来!”

我没有动,哭得更加伤心,抽泣着像是要背过气去。

她把鞭子丢掉,站起来用双手拽着我的一只手臂把我拉起来。

我就想一滩稀泥一样,完全站不起来。

母亲以为我在伤心赌气,但不是,我就是站不起来,就是感觉不到自己的腿的存在。

从此,这样双腿无力的情况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时有发生。

“幺儿,你快起来!起来嘛!”母亲一边哭一边努力拉起我。

我被她支在椅子上,已经停止了哭泣,但是双腿还是没力气。

我忘记了后来我是怎么站起来的,但是从那以后,我的双腿时有这种情况,再压力紧迫的时候我就会瘫痪。

上了初中以后,数学老师让每个做错了题的人站在讲台上,俩俩一对,站成两排,前排把手按在墙上,把屁股撅起来对着台下的同学们,后排拿着一根二指宽手臂这么长的戒尺,错了多少题就打多少下屁股。

我不怕被打,我不是没被打过,小学时因为和两个同桌讲话没少被打。但我不接受把屁股撅起来让同学互相殴打,让我感觉就像是当众被xx一样。

只有我不愿动手,老师就说我不愿意打就让别人打我,于是一把将戒尺从我手里夺过去,把戒尺递到另一个同学手里,让我趴着给他打。

我不肯趴下,那个同学见我没有打他,他也不肯打我。于是老师没有办法了,他说:“你们两个给我去办公室!我下课再收拾你们!”

我和那个同学一起走出去,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不知怎么的,我的双腿一下子没有了力气,甚至我感觉不到自己双腿的存在,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失声痛哭,不是因为委屈或者难过,而是因为恐惧,我以为我的腿坏了,我以为我要报废了。

同学们齐刷刷地从窗户看出来,我无助地看了他们一眼,仍旧坐在地上无法动弹。

老师走出来,他问怎么回事。我说不出话,只是哭,那个同学也是摇摇头不知所以然。

他走过来低头看着我,脸色铁青,他以为我在搞事情,他恶狠狠地说:“你最好给我站起来去办公室……”他没有说完,我猜他的后半句话可能是“你这个没用的东西”或者“你这个蠢猪”。

我半天才说出话来,我用担心和恐惧的声音哭着说:“我站不起来!我的腿没有力气!我残废了!呜呜呜…”

他命令两个学生出来扶我,但是我就像一堆案板上剔了骨的猪肉,瘫软得无法搀扶。

他终于有点慌了,说道:“你们别动他了!你,你去我办公室倒杯水来。”

一个同学去办公室倒了杯水,但是我连水也咽不下去,我就那样坐在地上,靠着墙,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我才终于感觉到自己的腿,然后慢慢地站起来。

我走到水龙头下用手捧着水洗哭花了的脸,一众同学就在走廊上看着我,议论着,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我才可能说:你们看这个笨蛋!这个怪胎之类的!

这种事后面还发生过几次,后来其他人也不太在意了,已经习惯了。

很多小孩子在小时候都希望自己与众不同,可是我的童年和少年以及成年,我都在竭尽全力地让自己伪装成一个正常人,让别人不用异样的眼光来看我,为此,我就要耗费很大的心里。

直到成年以后,我依然每天都要克服社交的恐惧,克服焦虑症,克服时而突如其来的抑郁情绪。我会尽力不让别人看出来和人接触时我的手足无措和紧张,也从不告诉别人我在环境压力下就会肠胃痉挛拉肚子,也没有人知道砧板上剁肉的声音会使我全身发麻呼吸困难。我努力地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并且尽量把正面的能量展示给别人。

母亲自那次打我以后,她就迷恋上了这种活动,打我的理由我大多忘记了,可能是因为那些理由都无关紧要,只要觉得是时候应该打我一顿了,又恰好我犯了某些小孩子常犯的错误,那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开打了。有时候打得轻有时候打得重,我觉得轻重的度并不是取决于我犯的错误的严重程度,而是她生气的程度,因为在开打之前只要我看看她由黑变红的脸色的色差,我就能明显的预感到自己此次会被打多重打多久。

打完之后我站不起来也是时有的事,但是我都习惯了,在地上多跪一会儿就好了。我也从来没告诉她,她始终都认为是我性格倔,所以赖在地上不起来。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我对自己的名字产生了恐惧。

母亲总是在不停地用尖锐的嗓音呼喊着我的名字,这样的呼喊我是必须要及时回应的,否则等待我的就会是一顿打。

所以不管我在做什么,去哪里玩,我的耳朵总是要像兔子一样竖起来,时刻保持着最良好的听觉,这样子母亲呼喊我时我才能第一时间回应。

久而久之,我开始恐惧,恐惧母亲呼喊我的名字,直到后来恐惧任何人呼喊我的名字。只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就会心中一紧,随着而来的担忧和莫名的恐惧。甚至于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我也很害怕说出自己的名字。

后来我忘记了母亲什么时候停止不再打我,大概因为她厌烦了,大概因为她打不动了。我只感觉到我对她的看法变了,我以后才不要娶这样的女人做媳妇儿,过于唠叨,过于冲动和暴力,而且她也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好看。

很多年以后,我以为离开了家,就能摆脱母亲的呼喊。可是不管我走到哪里,只要一静下来,就能听到她尖锐的呼喊声:“魏特明!魏特明……”

在我记忆中,村子里没有河流,但是它是很多大江大河的源头,那时候的水源丰富到扛着锄头随意找个地方往下刨三尺就能刨出一个泉眼来,而且水质清澈透明,甘甜可口。

村子里有许许多多的水井,都是露天水井,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就在房前屋后。

夏天村里的小孩们会约起来挖水井,每个人扛着一把锄头,找一块荒废的有树林的地。年纪大些的就负责挖,年纪小些的就负责搬运泥巴和石头。一二十个小孩几乎一个晌午就能挖出一口露天井来。

挖井的目的是洗澡,准确地说是泡澡,泡凉水澡。

如火焰般炽热的阳光晒得地表的空气就扭曲了,所有的植物都懒洋洋垂头丧气地打着盹儿。人无疑是最不耐热的生物,坐着什么也不干都会大汗淋漓。所以在沁人心脾的山泉水里泡个澡是一件十分爽快的事情。

水井挖好以后差不多要半天等水澄清,由于都是泥巴石头砌成的,所以水很容易就会浑。

女孩子们总是第一批去泡澡,她们把男孩子赶得远远的,然后专门让一个年纪最小的站在入口把风。

年纪大一些的男孩子总是不要我跟着他们,当女孩子泡澡时,他们就像游击队员一样纷纷四散开去不见了,我怎么也找不着。

我坐在很远的一个大石头上,听到林子里面新挖的水井旁传来女孩子银铃般的嬉闹声。

没多久又听到她们发出一阵尖叫,喊着:“蛇!蛇……”然后看见她们一边叫着一边跑出树林。

有的吓得直哭,有的光着脚丫跑,有的满身泥巴,有的连衣服都没来的及穿……

这时我才看到那几个年纪大些的男生就躲在不远处鬼鬼祟祟地笑着,我不理解有什么好笑的,但是后来我也跟着笑,大家都在笑,我不笑似乎不太合适。

实际上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玩,他们抓了蛇,然后借着树林的掩护,偷偷把蛇扔进井里。我本来以为他们是想要以此行动吓跑女孩子,好让男孩子去泡澡。可事实证明他们对泡澡毫无兴趣,每当我告诉他们水澄清了我们可以去泡澡了的时候,他们总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甚至他们都没听我在说话,而是在讨论那些赤裸着跑出树林的女孩子。

我不甚理解,心里想你们真是白费力气,花那么多功夫去挖井,又花心思抓蛇吓走了女生,怎么你们还不赶紧去泡澡呢!

我一个人不敢去,因为井里有蛇,我最怕蛇,其他任何动物我都不怕,我唯独怕蛇,有毒的没毒的我都怕。我觉得蛇是最邪恶的动物,光是他们行动的方式就足以让人恶心。

大部分动物都是有脚的,哪怕是鱼,也有几个翅膀。蛇没有脚,也没有鳍或翅膀,它们就像一根柔软的冷冰冰的棍子,它们移动的方式就是整个身体伸缩扭曲着在地上摩擦,让人看得毛骨悚然。黄鳝跟蛇长得最像,但是黄鳝只待在水里,不会跑到地上来吓人。

他们谈论着每个跑出来的女孩子,哪个已经长x了,哪个有x部了,哪个的屁股最大,其中最狡猾的那个男孩说:“我妈说了,屁股大的生孩子厉害,以后找媳妇儿就找屁股大的。”

另一个说:“怎么不找胸脯大的,胸脯大的小孩才有奶水喝。”

狡猾的那个说:“不只是小孩喝吧!我看你也想喝!”

两个人说着,就争论起来,然后追打起来。

他跑到最长的那块石板上,喘着粗气,一屁股坐下来。然后躺下来把自己的裤子脱到膝盖跟儿,露出一条皱皱巴巴的黑黑的小虫子。他闭着眼睛极其享受地把玩着自己的小虫子,完全忽视周围看着他的伙伴,嘴里念叨着:“我应该找个女人试试了,我应该找个女人试试了……”

周围的伙伴都张大了嘴巴,痴呆呆地看着他,直到他完事儿之后穿上裤子。他们对他怪异的行为既惊讶又钦佩,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所以很快他就俘获了一众小弟。这个人太不要脸了,我想着,心里给他起了绰号叫“不害臊”。

“不害臊”总是在我们面前谈女孩子的事情,他说他哪天拉到了哪个女孩子的手,哪个星期摸到了女孩子的x部,他很享受这种敢为人先的冒险,更享受在吹牛时大伙儿对他投去崇拜和羡慕的目光。

久而久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开始无意间地关注女孩子,尤其是隔壁村的大红。

大红家有三姐弟,她是二姐,比我要大个五六岁的年纪,所以我还在读小学,她就已经读初中了。她长得不高,但非常壮实,有着“不害臊”所称赞的大x脯和大屁股。

我并不认为她很好看,因为在我那个年纪,评判一个人好不好看的标准实在是很模糊,我印象中最漂亮的是她的嘴巴,她的嘴唇厚厚的稍稍嘟起,似乎是在期待着有人亲上去。

我喜欢看她挑水,那一年大干旱,大多数的水井都干涸了,只有少数几个水井还有水,其中我家屋旁的那口井水质是最好的,所以就连隔壁村也来我家挑水。

她挑着一双桶从我家屋前坝子里走过,春风满面,脸色像开放的桃花一样鲜艳,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有种在天上飞的感觉。

等她打满水挑着从我家门前走过的时候,扁担晃晃悠悠地,两个大水桶和她的一对大x脯一个大屁股颤出同一个节拍,让人看得又脸红又惊喜。

桶里的水荡一些出来,把她的鞋和裤脚都打湿了。旁边的老光棍就会说:“妹啊!你会不会挑哦?晃得厉害呢!水都晃出来了!晃得厉害呢!”

大红不说话,满脸通红地,加快了脚步向家里去了。

那两个月,我每天下午只要没事就会守在我家门,坐在我死去的奶奶喜欢坐的那张竹椅上,满怀期待地等着大红来挑水。

后来干旱过去了,大红不再来挑水,能碰到大红的机会就不多了,所以能见到大红的日子一是村里来了卖狗皮膏药的在村口放电影,二是村里办红白喜事吃席的时候。

我总是想方设法挤到人群里,运气好就能站在大红旁边,有时候还能和她坐在一个条凳上。

我故意借着人群挨着她,挨得越紧越好。她身上肉肉的软软的很温暖,还有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奶香味,有那么几次机会,我坐在她旁边,一度让我想起以前躺在母亲的怀里的感觉。

我竟产生一种错觉,有个声音告诉我“躺倒在她大腿上吧!就像小时候躺在妈妈大腿上一样,她不会介意的!”幸而最终我清醒了过来,并没有这样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在坡上放牛时,同村的老光棍总是喜欢捉弄小孩子。

他兴致来了之后就喜欢抓小孩,把我们追得漫山遍野乱跑。

他像个疯子一样,嘴里“呜噜噜”乱吼,张着双臂追在小孩后面,像老鹰扑小鸡的场景。

“哪个要吃xx毛?哪个要吃xx毛?”他一边跑一边喊,吓得大家三魂不附体,连忙往山坡下滚、往水沟里跳、往荆棘丛里钻。

总要逮住一个他才肯罢休,他一只手把人按在地上,一只手解开裤腰带,把手伸进裤裆里一扯,抓出来一把乌黑卷曲的毛,看着就让人犯恶心。

他硬是把一搓毛往小孩嘴里塞,小孩哭天抢地,逮着机会就乱咬乱踢,可是力量悬殊太大,每次都是他大获全胜玩累了才放人。

我们没被抓住的人就从躲藏的地方探出头来看着,像是猫鼬们从地洞里探出头看着猎豹撕扯啃食它们不幸的同伴一样,我们一边侥幸自己逃脱了,一边可怜被抓住的孩子。

“魏特明!你过来!过来我看看你的x长齐了没有!”老光棍用极为调侃的语气说道。

我远远地看着他不说话,脚在地上蹬得紧紧的,随时准备逃跑。

“你不要怕!我又不抓你!我抓其他人,不抓你!”他说着往我这边走。“你要讨老婆了不?给你讨老婆?你是喜欢小英还是大红?”

糟糕!他一提大红,我心里就开始慌了,果不其然,他像一条逮鸡的瘦皮狗,像箭一样嗖地一下就到了我面前。我跑不及,被他抓住一条腿。

他拉扯着我的一条腿往后退,我用尽所有的力气奋力挣扎,奋力去抓一切我能抓到的树枝草叶和土丘,可是一点用也没有,我像是正被一个魔鬼拖进地狱一样,绝望地哭喊着。

然而他丝毫不在意我歇斯底里的哭喊,如法炮制,一只手把我按在地上,另一只手伸进裤裆去拔出一把毛。

我绝望地咒骂着,绝望地挣扎着,抓起地上能抓起的一切东西,干草、泥巴、石头,不顾一切向他砸去,然而就像用弹弓打坦克一样,他没有受到丝毫影响,手里的动作没有减慢。

当他把一把毛塞进我的嘴里的时候,我感觉他是把他的xx和p眼都一齐塞进了我的嘴里。我的心里一阵恶心,脑袋不断地左右晃动避开他的手。

终于我抓住机会狠狠地往他手上咬上一口,他疼得连忙缩了回去。接着我就感觉我的头上被狠狠地打了两拳,背上又被狠狠地踹了两脚。

我痛得一时间无法呼吸了,半天才把那口气缓过来。

他骂着:“你这个小z种!你是狗吗?你这个小草狗!rs你n!敢咬我。”一边骂一边往后撤。

他看到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知道出手重了,深怕出问题,于是赶忙借口去赶牛,钻进树林里跑了。

过了好半天,我才缓过第一口气,从地上慢慢爬起来,我感觉我的腰已经被他踢断了,每一次呼吸都会拉扯着整个脊背一起痛。

我就在山坡上坐到太阳下山,然后忍着痛慢慢一步一步挪回家。

母亲见到我脸色不对,问我什么事情。我一边哭一边跟她说被老光棍欺负被他打了。母亲说:“那没事!他跟你开玩笑呢!他跟你们小孩子开玩笑!”

从此以后,在外面发生任何事情,我都不再跟母亲讲,因为我知道讲了也是没有用的。

老光棍因为上次打了我,怕我告状,所以没敢再抓我喂我吃xx毛。不过他不肯放过我,对我的奚落和冷嘲热讽从来没有停止过。

“魏特明!你m长齐了没有?你要讨老婆了吗?你喜欢小英?大红?还是千千?”他总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居高临下地对我吆喝着。

我不怕他吆喝,但是我怕他说出大红的名字,只要他一提起大红的名字我就有些心虚。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看出来了,他总是饶有兴趣地反复调侃我。

有时候我气不过,就满地找石头,捡了一大把石头握在手里,一边老子祖宗地乱骂,一边拿着石头扔他。

他不但不生气,我的愤怒和反抗对于他反而是常年枯燥的放牛生活的一种调剂,他一边笑着,一边躲开我扔过去的石头,从这块石板跳到那块石板,又从那块石板跳到这块石板,像是孙悟空戏耍虾兵蟹将一样,威风得很。

我是多么想用石头扔中他,哪怕打不死他,砸出个窟窿,砸破点皮也好,至少也能挽回我的一点点尊严,可我就是怎么努力也扔不中他。

每当大红或者小英从山下的大路上路过时,老光棍就更起劲儿了。他一边喊着我的名字,一边问我喜欢哪个,是大红还是小英。

后来不知道是大红还是小英告了状,老光棍被他们的家长警告了,他才停止用她们的名字来调侃我。

可是从那以后,我发现不管是大红还是小英,或者是其他的女孩子,她们都像是在躲着我。我再也没有机会和大红一起坐同一个条凳了,每次我只能坐在远处看着大红,看着她那如桃花般的脸颊和肥硕健壮的身材。

在我的印象中,大红或者其他的女孩子,她们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我起先认为她们是不喜欢和男孩子玩,可是后来我发现她们和“不害臊”他们一伙玩得很好,我才明白她们只是不和我玩。

唯一一次大红主动叫我,是我放牛路过她家门口。

当时她和另一个女孩站在门口看着我,对我招手。

我进了屋,她们坐在我的对面,两个人吃着南瓜籽看着我。

炉子上烧着一口大桶锅,正冒着白气。白气飘升起来,遮挡住两个人的脸,使我看不清她们的表情,我感觉她们是在看我,还露出神秘的微笑,感觉她们是在密谋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有些紧张,有些脸红。没坐多久,我就觉得自己的手脚被牢牢捆绑着,身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

我忍不住开口问:“你们叫我做什么?”

“不做什么!”大红说:“弟弟,我们等下要洗澡,你要帮我们把风!不许偷看!”

我心里一阵嘀咕:“你们洗澡为什么要我把风呢?”

我没说话,僵僵地坐在那里。不知道是应该答应她们,还是应该转身就走。

她们抬起一大锅热水就往牛棚里去了,不一会儿又进屋来拿换穿的衣服。

“在外面帮我们把风!有人来了就通知我们,不准偷看!”大红说着走进了牛棚。

“信得过他吗?”另一个女孩说。

“放心吧!我相信他!他是我们两个村里最笨最老实的。”大红说完和那个女孩一起嘻嘻嘻地偷笑着。

我站在外面听得一清二楚,心里是五味杂陈,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就在她们要出来之前,突然从牛棚顶上嗖地窜下来一个黑影,他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我。

这不是“不害臊”吗?他怎么在大红家的牛棚顶上?

“谁呀?魏特明?你偷看我们洗澡?魏特明!你胆子真大!我要去告诉你妈!”大红在牛棚里喊叫起来。

我吓得心惊肉跳,连忙说:“不是我!我没有!我在这里动都没动过!”

“这儿除了你还有谁?”我听到大红说着话往牛棚外走的声音。

我不知道怎么办,解释似乎是失败了。“不害臊”早就跑得没了踪影,我不敢供出他来,怕被他报复。

“不是你还能有谁?”大红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不要脸,说我是色狼。

从那以后,我就变成了两个村里唯一的色狼,女孩们见到我都会绕着我走。

我曾经试图解释过,但是没有用。我一度打算把“不害臊”供出来,可是又害怕他知道我供出了他而打击报复。

就这样,我成了色狼,一直到我离开村庄,我都是一个色狼。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回到村庄,我心里忐忑不安,我怕他们还在背后说我是色狼。

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村子里的人对我格外地亲切和热情,他们都说:

“魏特明了不起呢!”

“魏特明在城里工作了!”

“魏特明在城里买了房子!还有小汽车!”

“从小我就觉得魏特明聪明能干!”

“从小他就是个听话乖巧的孩子……”

就连那个老光棍儿见到我,也是弯着腰对我一个劲儿地笑。

可是村庄的人一直在变,又过了很多年以后当我又回到村庄,我听到他们又在议论我:

“听说他女朋友跟人跑了!”

“是啊!人财两空!”

“对啊,他从小就是呆呆傻傻的,不被人骗才怪。”

“怪可怜的,本来挺有出息的。”

“有什么出息啊!据说现在工作也丢了!好像是他自己辞职了,你说他是不是个蠢货!”

……

我越长大,就越弄不懂村里的人,就觉得和他们越来越陌生。他们说变就变,说好就好,说坏就坏。我也懒得去懂,反正以后我是要离开这里的,永远也不再回来。

没过多久,我的父亲突然回家了。他回来之后整天在家里躺着,不怎么和我说话,吃饭的时候餐具都要和我们分开。

他一走进家门,我就看到他苍白沮丧的脸像一个僵尸。

母亲整天地偷着哭,我也不知道原因,也不敢问。

后来有一天,我高兴地在父亲面前展示我做的一把木头宝剑。父亲没有看我,他用极为冷漠而阴沉的口吻说:“你看你的成绩,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我听了这句话,瞬间掉进了冰窟窿里。我无法接受,无法接受他对我的指责。他常年在外,都没有教过我指导过我,我成绩不好难道他没有责任吗?他有什么资格来指责我呢?

更何况我在此前生了一场病,住了一次医院。其它的我记不得了,我只知道我出院以后记性变差了,本来我的数学很好,可是生病以后我发现自己变笨了,数学变得很差。

因此,他在家的这两年,我几乎没有和他说过话。我们成了一对仇人,大家心里都有怨恨,大家都倔强地站在自己的那一端不肯低头。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慢慢和解,我和他提起这件事,他说他记不得了。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记不得了还是假的记不得。我只知道他已经完全释怀了,甚至从来就没有记恨过我。而我,切切实实地记恨了他好几年。

大红这个时候也初中毕业了,我们农村大多成绩不好的就读到初中,男的出去打工,女的嫁人。

所以村里经常都会有初中和小学的老师来家访,都是来劝家长让孩子去读书的。

大红毕业了我就没再见过她,直到一年多以后我也上了初中,我才在家乡吃席的时候见到大红。

她的身上绑着背带,背带后面是一个包裹严实的婴儿。背带的带子跨过她的左右肩膀,在她的胸前交叉,把她硕大的x脯分出明显的界限。左右两个r房像两个巨大的葫芦瓜吊在胸前,和整个臃肿的身材形成一种怪异的构图,像是漫画里的人物。

她蜡黄的脸上有些疲惫,不过还是在很激昂地和周围的妇女一起交流着她从实践中得来的养儿经。

孩子哭闹着要吃奶,她就放下背带,把孩子往手里一托,卷起衣服,露出被孩子嘬得发紫的r头。

那孩子停止了哭泣,用与生俱来的能力快准稳地含住r头,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丝毫不顾母亲的疼痛。吃饱喝足了,他就呼呼大睡起来。

母亲轻手轻脚地把他抱正,拉下自己的衣服。此时走过来一个男人,帮她用背带把孩子重新绑到她的背上。

这个男人不就是“不害臊”吗!我心里一惊,他留起了一撮胡子,比起以前读书的时候看上去更老,也更沉稳了。

整个吃席的过程中,我的视线始终在寻找大红,她从来没看见我,没发现我,甚至我认为她早就已经记不起我了,见到我也认不得我了。

吃完席,我一路走回家,一路脑海里回想起大红给孩子喂奶的画面。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里产生了一种恐惧,一种对结婚和生孩子的恐惧。

如果我的人生也是这样,找一个女人,结婚生孩子,带孩子,那是多么的恐怖,我连想也不敢想。

后来,大红在我的记忆里渐渐淡去,再后来极短暂地见过她几次,她显得比我要老十多岁,矮而肥胖,脸上也再也没有桃花,只有像硫磺熏过的黄连一般的脸色。

“魏特明!魏特明!你是她哥哥吧?是亲哥哥还是情哥哥?”她的声音一直在我耳边萦绕。

她叫小飞象,因为她长得瘦骨嶙峋却有一双大象那么大的耳朵,总是一整天都在蹦哒,大家就给她起了这么一个绰号。她是全班话最多,也是最不知羞的女生。她口里说的我的“情妹妹”的女生叫魏萌,和我同姓。

刚去初中学校不久,魏萌和同桌打闹时把桌上的一瓶墨水全打翻在我裤子上了。她不好意思亲口道歉,于是写了一个便条给我道歉。

从来没有女生写过便条给我,我也意外竟然有人专门为了打翻一瓶墨水而写信给我道歉。所以我不知所措,然后不知所云地回了信。

信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我不记得除了原谅和解之外我有没有写过一些赞美她的话,反正就在递信的过程中掉地上被其他的同学捷了去。

从此以后他们认为我喜欢魏萌,老是拿我和魏萌开玩笑。

魏萌家是街上的,从学校回家只要走十分钟。这是一个圆圆的女孩,耳朵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颊圆圆的,但是圆得很好看。

一般来说,街上的孩子只和街上的孩子玩,农村的孩子只和农村的孩子玩。他们是玩不到一块儿去的,就好比陈同学和徐同学两个人一起约着去过生日,陈同学是街上的,徐同学是农村的,农村孩子脸皮很薄,所有人都点歌唱,就是徐同学打死也不敢唱,于是初中三年他都因此被陈同学他们调侃。

魏萌和我自然也不会有任何交集,可是递纸条的事情之后,使我们两个认识了对方。

在我们那里,同姓的人是不能结婚的。因为我们那里比较闭塞,自从古代从北方迁徙至此之后,与外界就没有什么联系,所以我们那里的地名一般都是以姓氏来命名的,比如何家庄,魏家岗等等。同姓的人,只要拿出宗族谱一翻,往上查几代,几乎都是兄弟姐妹。

所以我打心眼儿里不会对魏萌产生任何男女朋友的感情,当然就算我想,她也看不上我。

初中学校是老旧的仓库做成的,仓库废弃了,后来做了几年高中学校的高三部。再后来高中学校有了新校区,就彻底废弃了。所以学校里的一切都是极为老旧的,最糟糕的就是厕所。

这是一个旱厕,就在教室出门左转没多远。冬天还好,夏天的时候,教室里面也能闻到厕所的味道。去上厕所时,里面充满了氨气,熏得人不敢呼吸,连眼睛都睁不开。

街上的女生们直接不敢去上厕所,里面满地满墙都是蛆,那些蛆长得又肥又大,一个个黑漆漆的,拖着一条比身体长三五倍的尾巴,只要是目光所及,没有它爬不上去的地方。一走进厕所,根本没有落脚的地儿。实在憋不住了冲进去,也顾不上那么多,只听到脚下噼里啪啦一阵响,那是地上的蛆被踩爆的声音。蹲在坑位上,左右的隔栏上爬满了,墙上也爬满了,就连屋顶上也爬上去了。

你只能祈祷着屋顶上倒挂着的蛆虫不要掉下来,掉到头上脖子里,估计会让你恶心一整年。

它们也常常越过边境偷渡到教室里,有时候打扫卫生时被女孩子从角落里扫出来几只,就会引得她们一阵尖叫。

街上的女孩们几乎不会去这个旱厕,她们一般憋不住了就去校门口的居民家,或者不远处的派出所里的厕所解决。

农村的孩子一般不怕,农村也是旱厕,虽然没有像这个厕所这样肮脏,不过这样的蛆是见得多了,所以一般你看到有人走进这个厕所,大概率都是农村来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一时兴起还是有针对性的,街上的男孩们闹了一出恶作剧。

对于我来说,我是一点也不怕这个厕所的,那些蛆对我够不成威胁,唯一威胁到我的是里面的氨气,实在让人难以招架。

我捂着口鼻蹲在坑位上,每个坑位都是一块木板,屁股下面就是粪坑,成千上万的蛆在下面蠕动着。我偶尔会观察他们,有时候我还故意用尿去淋它们,看着它们挣扎着卷曲着。

我从一本书上看到过,这种蛆叫做鼠尾蛆,是蜂蝇的幼虫,我实在无法理解,书上说这种幼虫还是一种中药。

我观察着屁股下的蛆,忽然听到一阵嬉笑,然后有人大喊一声“放炮咯”,紧接着就是一声“咕咚”闷响。

一块大石头狠狠地砸进粪坑,里面的大粪崩得到处飞溅。它正发生在我的屁股下方,所以我的屁股和裤子上全是粪水。

这些粪水若只是在粪坑里,哪怕离我只有咫尺,我也还能忍受,如今它沾到我的身上,它的臭味就让我难以忍受。

我拼命地擦弄着,半天走出厕所,几个男生在远处捂着鼻子看着我笑。我往教室走去,一路上同学都用怪异的眼光看着我。

我坐在座位上,后桌的同学推推他的桌子顶我的背问我:“魏特明!你是不是拉在裤子里了?”

我想起来小学时候尿在裤子里的事,整个人仿佛被笼罩在一层烟雾里,朦朦胧胧的。周围的人一阵吵闹,说“好臭啊”,然后互相议论起来。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无意中目光扫到魏萌,她用一种冷静又近乎冷漠的眼光看着我。

我提着书包往教室外走去,我感觉众人都在看着我,像看一条掉进粪坑里的狗。

我回到家,家里没人,我站在水管前面,像给刚杀的公鸡脱毛一样把自己拔了个精光。我拿着水管把自己从头到尾地淋一遍,抓着一大把洗衣粉就往身上抹。我恨不得把自己内脏也翻出来,用一把钢刷把自己里里外外彻彻底底地清洗一遍。

从那以后,我便不敢再去那个厕所,从那以后,我只要看到蛆或者蠕动的虫子就会害怕,一定躲得远远的。

后来我才发现,闹出那样的笑话,其实只有我自己记得最深,大家都会一笑而过,一段时间就忘了。

是啊,他们作为加害者和旁观者,只是图一乐,只是个小插曲,而作为受害者,也许我需要用一辈子来忘记。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魏萌学坏了,或者说我不了解她,她本来就坏坏的。她最爱和那些混社会的坏学生一起玩,每天上课都一边吃葵花子一边聊天,经常故意换座位,换到男生那一桌,和男生聊天,还动手动脚,甚至换到后排去打牌,还赌钱。

后来,我感觉自己也在改变,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觉得街上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对我来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她们少了农村孩子的粗鲁野蛮,多了一点娇滴滴的矫情,可是我竟对这种矫情有些痴迷。大概是女孩子本该有些娇气才会显得更可爱,更能吸引男孩子。

从小学毕业以后,我的学习成绩就变得非常普通了,在班上只能算是中上。初中报名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有去,我把名字和信息写在一张纸条上附上五百块钱,让隔壁去赶场的大婶去街上的学校帮我报名。

进了初中,我唯一认识的就是同村的几个小学同学,但是他们都不和我在一个班,虽然我的学习很普通,但是我居然进去了“尖子班”。当然,这个“尖子班”是要打引号的。全县一共有六所中学,三所重点高中已经把全县成绩最好的五分之二的学生招录了,所以换一种说法就是我所在的尖子班连那三所重点中学最差的一个班也不如。

当然,尖子班里什么样的人都会有,也会有没去参加重点中学招录考试成绩很好的,但那是少数。有一部份是完全混日子,靠着父母关系进尖子班的。剩下的才是努力学习,但是限制于先天条件怎么也学不优的。

和魏萌玩得好的几个,几乎都是混日子的,无疑他们都是街上的。他们整天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都会一起,说他们像一群兄弟,不如说他们像一群黑社会兄弟。只要是在街上混的,他们就没有不认识不熟悉的。

魏萌第一次邀我玩,是在初二第一学期刚开学。一直跟在她身后的小伙伴不见了,我没有问她,只知道她的小伙伴不读书了。

她问我说:“你放学有事吗?不着急回家的话和我们去玩。”

“去哪里玩?”我问。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有些窃喜,居然有人找我玩,居然还是街上的人。我的内心其实是很想融入他们,但是始终没有能融入他们。不是因为我是农村的,也不是因为我穷,而是我脸皮太薄,也不够坏。

“放学你就知道了。”魏萌说完就回座位去了。

留我一个人在走廊上遐想:是去哪里玩?和哪些人?他们怎么会想到我?

放了学,魏萌果然在教室门口等着我。我高兴极了,二话不说就跟着她走。

我跟着魏萌出了校门,校门口有三个男生正在等她。我们一起走下校门口那条长长的大斜坡马路,路边是一排排参差错落的平房。我们走进了一个平房,平房里黑漆漆的。由于屋外阳光太强,刚进屋时我什么也看不清楚。

魏萌跟里面的人打了一个招呼,我感觉有几双眼睛在盯着我看,就像在过安检时在安检机里看我一样,我被看得浑身发麻,于是转身往屋外走。

我走到门口,门前有一棵半枯不枯的低矮的桂花树,种在一个废旧轮胎里,看上去极不相称。旁边还有另外一个轮胎,轮胎里盛着一半雨水,一些孑孓扭曲着身体在里面游来游去。

此时一个矮小黝黑的男生从屋子里走出来,手里拿了一块铁,像是一把刀,又钝得让我不敢确定那是一把刀。另一个男生随着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根钢管,他拧了几圈,钢管变成了两截,成了一根双节棍。

拿刀的男生走到旧轮胎前蹲下来,从轮胎里用手舀水浇在刀上,然后把刀按在路沿上反复摩擦。铁锈融入水里,流下台阶,流得满路都是,看上去像鲜血。

他们一边磨刀,一边聊着,大概是说还有哪些人没有喊。

拿双节棍的人一边聊天,一边挥舞着双节棍,看起来并不熟练,一棍子敲到了自己的脑袋上,他警觉地看向我,我赶紧把脸转开躲避尴尬。

磨刀的瘦子很久才注意到旁边的我,他问:“兄弟!谁喊你来的?”

“魏萌!”我说。我忍不住问:“你们这是要去干嘛?”

瘦子惊讶地“啊?”了一下,然后又镇定地说:“魏萌没有告诉你干嘛你就来了?”

“没有啊!不是说去哪里玩吗?”我说。

“是啊!很好玩的!”他笑着说,诡秘地看了看旁边的胖子。

我感觉这里没一个人是正常的,也不知是要搞些什么鬼,心里想还是快点回家算了,这么晚了,太阳都快下山了,能去哪里玩呢。

我正抬腿要走,魏萌在后面叫住了我,她说一会儿跟他们去河边。她的态度真诚而关心,好像是真心要带着我去玩,我完全被她的真诚说服了。

三五个人在前面走,我跟在魏萌的后面,她的一把小辫子在后脑勺甩来甩去,像我家那只大狸猫的尾巴,比起初一那个圆圆的魏萌,现在的魏萌长抽条了,背影看上去又高又瘦。

河风吹得很凉爽,路边不时地飘来野蓬蒿的清香,不过很快这种好感就被一阵烟味浇灭了。

走在前面的第一个人点燃了一支香烟,狠狠地咋吧了几口后递给第二个,第二个递给第三个…魏萌接过来轻轻地吸了一口,然后递给我,她的表情在说:“所有人都必须吸,包括你!”

我摇摇头说:“还是不要吧!我闻到味儿就难受!”

前面一个男生说:“切!这都不敢?你连一支烟都不敢吸一口,真差劲!”

魏萌眼睛一瞪,把烟往我眼前又多递出两寸。我接过烟,摒住呼吸,吸了两口。

“怎么样?不会死人的吧!”带头的那个说。

魏萌看看我,笑着说:“算了,不要逼他。”说着飞快地从我手里抢过烟,放嘴里叼着,吸了两口,又递给前一个人。第二轮传下来的时候,她就不再递给我了,她故意把侧脸转给我,大大地吐了一口烟雾,仿佛是对我的挑衅和鄙视。

因为我不吸烟,所以我感觉被他们孤立了,我的心里很是不快乐,但是此时我又不敢走,就这样走了,岂不是又要被说小气,以后就没人找我玩了。

来到河边,此时太阳刚刚落下山头,河面和河滩被晚霞染成了金黄色。水面上有几只水鸟,被几声摩托车的喇叭声惊起,低低地飞过河面,落在河对面的一大片竹林上。

摩托车的车灯晃得人眩晕,开到我们面前停下后,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男的留着长发,五官立体,可以说是个十足的帅哥,但我不喜欢他,他看起来有些凶。那个女的穿着一条破洞牛仔裤,一件露着肚脐的T恤,染着黄头发,又瘦又高。

男的问:“人都喊齐了没有?怎么就你们几个?东西呢?”

先前磨刀的瘦子说:“东西在这儿,能喊的都喊了,等一下吧,可能快来了。”说着他亮出自己磨了半天仍然锈迹斑斑的破刀。

他们似乎每个人都互相认识,我站在最后,没人注意我,我不知道自己是该留下来还是该离开。于是为了缓解只有我自己感觉到的尴尬,我借上厕所的理由,跑到一旁的香蒲丛中去了。

夜幕慢慢低垂下来,不一会儿,从远处的马路上开下来一辆拖拉机,拖拉机上的柴油发动机就像一只苍老垂死的老牛的吼叫声。

拖拉机上跳下来几个人,随后又跑来了二十来个人。他们从拖拉机上扛下来两个农村背猪草用的大背篓,里面装着长长短短的砍刀和钢管。

拖拉机上下来的人说:“怎么样?是打还是不打?”

我一看,完全明白了魏萌喊我来干嘛了,就是要打架,喊我来充数的,她是料定了像我这样平时没有朋友的人只要一喊,铁定毫不犹豫地屁颠屁颠地就会跟她走。

我并没有因此生气,我觉得就算是喊我充数,能够想到我的存在,也是看得起我。

我方只有九个人,一个人拿着一根中看不中用的双节棍,另一个人拿着一把生锈的杀鸡都杀不死的破刀。而对面有二十多人,加上那两背篓家伙,高下立判,胜负已分。

我并没有傻到冲出去和他们一起打一架,那样确实太傻了。我躲在草丛里,正当他们对峙进入胶着的时候,大喊一声:“快跑啊!警察来了!”

“有人报警!”不知谁在人群中说了一句,两伙人一哄而散。

我沿着河边一直走,一直走到学校门口,此时晚自习也要开始了。

有人在背后拍了拍我,我回头一看,是魏萌。她很生气地问我去哪里了,说我不讲义气,关键时刻我居然跑了。

我说我没跑,大家跑了我才跑的,警察来了是我喊的。

魏萌听了直夸我聪明,有了她的这个夸奖,我感觉往后玩的时候她有可能还会叫上我。

没人告诉过我打架不对,母亲总是忙着手里的活儿,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关注我在做什么。所以我每天在学校的作为她也不知道,在我记忆中她也从来没有过问过。

当魏萌第二次叫上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跟她走了。我想要融入街上那一帮人当中,我也乐意魏萌需要我。

他们问:“你打过架吗?”

我说:“打过一次,小学一年级的时候。”

他们不屑地看着我,我接着说:“那个人偷了我的铅笔,我让他还他不还,所以我就和他打起来,然后有四个人帮他,我和五个人打成一团。那时候旁边的人说我一个打五个,还没有落下风。”

魏萌吃惊地看着我,一脸的窘态。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所以停住了。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我看我们村里那个放牛的傻子。他们散开了,没人再理会我。

我的心里一直忐忑着,这一次如果真的打起来,我是要冲到人群里去干架,还是赶紧跑开。最终出乎所料,他们并不是要去打架,而是一个朋友过生日,他们约着一起去他家里庆祝生日。

从一开始每人一瓶啤酒举起来而我举起的是一杯茶时,大家就没有再看我一眼。整个活动当中,我就像是空气一样透明,我坐在最里边的一个角落里,被挤到他们坐成的圆圈外的角落,进不去也出不来。

吃饱喝足之后,活动一哄而散。我赶紧走出门来找魏萌,魏萌早已不知踪影。

我失落地一个人往家里走,这时一只手拍了拍我的后背。魏萌跳到我面前说:“嘿!你去哪里了?”

“我就在那里吃饭啊。”我说。

“是吗?那我怎么全程都没看到你?还以为你早走了呢!”魏萌说着,往前快速走了几步。“行了!你赶紧回去吧!”

我“哦”一声答应了,就从岔路走了。

从那以后很久,魏萌都没有再邀过我。直到初二下学期开学,魏萌突然站在我面前问:“借我二十块钱吧。”

我在口袋里摸了摸,刚好二十块,我什么也没问,她也什么没说,从我手里夺过二十块钱转身就走了。

下午的时候,她回到学校,手里拿着一把她自己的大头贴,和她玩得好的男孩女孩们都去她座位上抢她的大头贴。我远远地在座位上看着她,心里想,她从我这儿借钱去拍了大头贴,应该会给我一张吧。但是直到她手里的大头贴被抢完,也没有给我一张。

晚上放学的时候,一群人围在魏萌身边在商量些什么。我远远地看了一眼,然后走开了。第二天我才知道,魏萌不来上学了。我不敢去问别人,所以至今我也不知道原因。

在好几年以后,等我大学毕业再回到街上时,我遇到了初中时的一个同学。他现在在做工地承包,看他春风满面,应该是挣了不少钱。

我听到有人喊“喂!喂!……”我抬头看,马路对面有个人正在朝我这个方向喊,好像是喊我,又好像不是,他肯定已经记不住我的名字了,但是我的脸一直没有变过。

我朝他走过去,他笑着说:“不认得了?张文啊!”

我点点头说:“认得!认得!我是魏特明。”

他点着头,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知道知道!”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健谈,他现在已经有一儿一女,很难想象当初他是个放荡不羁的混蛋。他同时喜欢着魏萌和魏萌的堂妹魏微,天天就围着她两转。

据说魏萌跟他好过一段时间,不过不算长,没多久就分手了。对我我来说,初中生谈恋爱是无法接受的,以我的看法,总觉得是触犯天条的行为。

他们流行谈恋爱,如果班上有谁谈恋爱了,大家就会一起起哄,要谈恋爱的同学发“喜糖”。“喜糖”两个字从他们口中说出来,我觉得是无比幼稚可笑的,以至于我甚至不会吃他们的喜糖,而是偷偷扔进垃圾桶里,我甚至觉得吃他们的“喜糖”就等同于承认他们早恋的“合法性”,等同于同流合污。

所以当张文把糖递到我手里时,我甚至不想伸手去接,我假装没听见他说话,他把糖放在我课桌上就走了。

“后来,魏萌和你去哪里了?”我问。

“不知道啊!压根儿跟我没关系!”张文瞪着眼睛对我说,他极力想要撇清和魏萌的一切过往。

我觉得很奇怪,于是继续问:“你们不是那个时候在谈恋爱吗?”

“那都是不懂事,闹着玩的。”张文一边说着,一边往旁边的一个临时搭建在广场的儿童乐园看。那儿有一个女人在一个充气城堡旁站着,不时地往这边看一看。

“跟你说吧,不知道她怎么搞的,现在……”他一边说着,一边摇头咋嘴。“毕业了不知道是去哪里打工了,然后失踪了五年,去年才回家来……”

“然后呢?”我问。

他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我,我没有接,他就自己点燃了抽起来: “我联系她,很久她才加我的微信,她说是去打工,被骗了,被骗到什么地方的大山里面,给人家生了三个孩子人家才放她走。”他看了看充气城堡,把头靠近我更小声地说:“哎哟!所有的初中同学都知道她的事,就你不知道。谁知道她怎么搞的,弄出一身的妇科病,现在天天躺在家里,天天吃药,中药西药一大堆,听说是连门都不出,那里一刻不停地流脓,要时刻穿纸尿裤!哎哟……”他说着露出怜悯又嫌恶的表情。

“我问她,我说你还可以干生意不,她说连日常的生活都影响,别说干生意了。”他一边说一边摇头。

我半天才反应过来,在我们的方言里“干生意”就是过x生活的意思。我心想,这人是真的恶心到了极点,自己有妻有女的,居然那么直接地去问另一个女人还有没有能力“干生意”,他这是在想啥呢!真不要脸!

我的心里很平静,没有难过,没有怜悯,就像在听一个与自己丝毫没有交集的陌生人的故事。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最后一次见到魏萌。

她带人传话给我说要还钱给我,于是我放学了就去找她。

约好的地点是一个叫冷风洞的地方,在马路的左手边有一个废弃的油库,右手边是一个巨大的岩洞,叫冷风洞。我站在马路上左右张望,不知道她在哪里。

此时从岩洞里跑下来四个少年,他们一脸迷糊地看着我,一个人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注射用的针筒。

他们拦住我的去路,拿针筒的人用一种喝醉了的口气迷迷糊糊地说:“兄弟!要不要也给你来一针?”

我心里害怕极了,于是加快脚步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他们在后面一边喊一边骂,有两个慢吞吞地歪歪扭扭地跟在我后面。我回头去看,仿佛看到魏萌站在他们旁边。我心里想,应该是看错了,但我不敢停下来细看,连忙加快脚步跑掉了。

从那以后好几个星期,那四个人都在我回家的两条必经之路上拦我。每次我都巧妙地绕开了他们,有时候他们没发现,有时候看到我跑到前头去了,大的就派小一些的那两个追我。我是山里放牛长大的,他们根本追不上我,

我一度很害怕,想起来他们手里拿的针头,我就腿发软。我好几次想要告诉母亲回家的路上有人拦我,但是几次都被母亲打断了,后来我觉得,就像从前告老光棍的状一样,母亲是不会管我这些事的,所以我最终也没有告诉她。

好在几个星期他们都没能拦到我,他们很蠢,总是站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像只耗子一样狡猾地钻进树林里,要么绕着山跑,要么等他们走了我再出来。于是几个星期之后他们终于放弃了,我也没再遇见他们。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魏萌,至于她后来怎么样了,我也无从得知。我只记得她借了我二十块钱,至今也没有还我。我唯一知道她的事,就是她小时候父母就外出打工,从小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几乎等同于一个孤儿。我常常在想,如果我的母亲也和父亲一起去打工了,那我会不会像魏萌一样学坏呢。

初中毕业的那天,大家把自己的书叠成纸飞机,从教学楼上飞下去,操场上白茫茫的一片。我的书读着读着就不见了,到毕业的时候,我甚至找不到我的书来叠纸飞机。于是我就站在一旁看他们叠。

校长和教务主任站在二楼的办公室门口,先开始还在训斥和恐吓,后来干脆不作声,校长拿了一支烟出来,又递给教务主任一支,两个人在走廊上一边看学生扔飞机一边聊天,不知道聊到什么高兴的事,两个人都哈哈笑起来了。

大家扔尽兴了,一哄而散。

我在教室里坐着,我有些纳闷,怎么就结束了?我好像还什么都没学,初中就结束了?我好像还没待多久,初中就结束了!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时间这个词在生活中给我留下印象和冲击。以往的话,时间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名词,它没有褒义贬义,没有实质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提醒我该上课了该下课了该吃饭了…

在一阵喧闹之后人去楼空,我独自坐在教室里,并且想到以后我就再也不会坐在这里了,以后我就再也不是初中生了!我莫名地感觉到一股冲击,一股前所未有的冲击,它如山崩海啸一样,摧枯拉朽般一下子掏空了我的心。一种空洞洞的空虚裹挟着我,让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但是我始终又哭不出来。我是为谁而哭呢?为魏萌?为自己?为所有的再也不会回来的同学?

我不知道自己在教室里坐了多久,直到我回过神来,我耷拉着双手走出教室。

“喂!那个…那个学生!过来帮忙!”

我回过头看到教务主任站在门口,操场上有三五个同学正在蹲着捡满地的纸飞机。现场一如一场盛会过后,只剩下一种落寞。

“我家太远了!我要走了!不然天黑都到不了家!”我一边说着一边往学校外面跑,心想都毕业了,谁还理你,还对人吆五喝六的。

走过那座桥,我想起了魏萌还没走的时候,下了晚自习,张文带着她去买烧烤,结果在桥底下被一群小混混拦住了,要收保护费。张文被打了几巴掌,被抢走了十块钱。

我一直很奇怪,他们说的是去买烧烤,可是为什么会走到桥下去?桥下除了黑漆漆的一片荒地之外,连路都没有。

第二天魏萌在学校门口又碰见收保护费的混混,她返回学校找到教务主任,教务主任气势汹汹带了两个体育老师出校门就把那个混混抓住了。原来他是以前学校的学生,他像一只落水的黄鼠狼一样,被两个体育老师拖着进了教导室。然后里面传来一阵阵惨叫声,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出来的,总之这一次张文和魏萌惹了大麻烦,每次他们晚自习回家总有人在半路拦他们。

魏萌叫了班上几个男生晚上送她和张文回家,当然她也叫了我。几个男生里面我是最矮的,所以每次我都走在最边上,有时候走在一排的时候,我常常被挤下马路,挤到排水沟的另一边,我心里想,其实我来不来都没差别。

我们,或者说他们就这样护送了魏萌他们半个月,最后那些混混果断放弃了,也没有再骚扰过他们。据说其中的原因是魏萌和张文分手了,和一个混得很好的男生在一起了。不管怎么样,从那以后,魏萌就很少找我了,就连说话也很少。

我曾经问过母亲,我说:“妈,为什么同姓的两个人不能结婚?”

我妈说:“同姓就是同一个祖宗,结婚会被当地人笑话,结婚还会生出傻子来。”她严肃地看了我一眼。

我有些心虚,为了掩藏自己的心思,我就说:“所以我一直有疑问,湾大爷他不就是和同性的婶婶结婚的吗?”

“他们两个是私奔的!两家都不同意,他们自己跑出来了。你知道他大儿子,生下来没多大就整天流鼻血,堵住左边鼻孔右边鼻孔就流血,堵住两边鼻孔就从嘴巴里流血,那个血流得都怕把身上的血流干了。整天看着他啊白卡卡的,像个短命鬼一样。”母亲一边拿起扫把扫地一边说。

“那他现在不是长大了嘛,现在他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兄弟都长大了呢。”我说。

母亲不答话,继续埋头做手里的家务。

我心想,要是魏萌喜欢我的话,家里人不同意,我也愿意和她一起私奔,会生傻孩子大不了就不生,领养一个不就行了。

可是这始终是我一厢情愿,直到魏萌最后一次来学校,她也没有单独和我道过别,当然,如果找我借钱算是道别的话,那她确实道过别。

于是,我又一厢情愿地在想,也许这是她用最独特的道别的方式让我记住她,因为至今我大概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了,可我一直都还记得她欠我二十块钱没还!

中考以后,不出所料,我又是垫底了,升入当地最差的一所高中,然后又成为这所最差的高中当中的“尖子生”。

高中三年中,我的记忆很少,只对两个女生有印象。一个是同班同学索芮,一个是政治老师某某某,之所以叫她某某某,是因为她没有上过我们班的课,我至今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我第一次遇见了对我好的人,她叫索芮,名字很特别,听起来像英文单词“sorry ”,所以大家都叫她“sorry ”。我不喜欢叫别人绰号,除了小时候偷偷给“不害臊”起过绰号,我再也没有给别人起过绰号,也从不叫别人绰号。我的童年倒是有很多绰号,例如“傻瓜”“呆子”“日龙包(傻子的方言)”等等,所以我知道被别人叫绰号的感受。

初中三年,魏萌没有把我带坏,我相信我的本质就不是坏的,而是好的,所以我不能学坏,只可能学好,所以高中三年,索芮就把我教好了,我从她身上学会的最多的就是如何关心别人。

以前我是不知道如何去关心别人的,因为从没有人关心过我。可是索芮教会了我,她的教学用具就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她对我的关心超出了普通同学和普通朋友的范畴。

我依稀还记得第一次和她说话。每一个小组都要背英文单词,我的小组长就是索芮,我背不得单词,就想着蒙混过关。于是我走上去偷偷地跟她说:“我看着书背可以吗?”

索芮吃惊地看着我说:“看着书那还叫背吗?”说完她转过头看着同桌,捂着嘴笑。

不出意料,她让我下去好好背,背得了再去找她。

自从生了病之后,我的记忆力就变得很差,背英语单词是我的噩梦之一,一旦我背得了,转身走上去要背,一开口就忘记了。

索芮并没有怎么为难我,甚至她一直在给我放水。同桌对她说:“你这是害他。”

索芮说:“我有什么办法?他都来了十二次了,十五个单词还没背完!你说我咋办?告诉老师去?”

同桌听了她的话,摇头谈了口气。

我“嘿嘿”地傻笑着走了,后来我和索芮就在一次一次的背单词中熟悉了起来。

她开玩笑似的说:“看你的样子长得不笨,为什么你记性这么差?”

我笑了笑说:“小时候我爸妈都去打工了,于是把我丢在外婆家。外婆家的周围都是大水田,所以蚊子特别多。我每天都要被无数的蚊子咬,后来就咬生病了。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或是更久的院,医生说我是个例外,一般来说像我的情况,不是病死的话,治好了多半也是个傻子。”

索芮一边笑一边说:“你讲话怎么这么好笑,哈哈哈,那后来呢?”

“后来我爸觉得不能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所以我妈在家种地和看我,我爸出去打工。我小时候记忆里很好的,我一年级的书本内容倒背如流,生病了就不好了,老是健忘,记不住东西。”我感觉自己说起话来就像个傻子,所以才会引得索芮笑我。

“你要多喝牛奶!还有按时吃早餐,这样才能够增强记忆力!”索芮不笑了,她认真地说。“兴许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你要背书,就像锻炼身体一样,记忆力也是可以锻炼的。”

我听了直点头,心里想的却是让她永远可怜我以后背单词就永远给我放水。

从那以后,我经常在上学的早晨发现自己的书桌里有牛奶和早餐。牛奶是我喜欢喝的花生牛奶,早餐或是面包或是包子。

我曾经想过要拒绝,可是我始终没有开口。虽然猜到是索芮放的,可是她从来没有明摆着给我说过什么,我去找她她兴许都不会承认是她给我放的牛奶,更别说让她承认其他的想法了。

所以我就那样贪婪地理所当然地接受着她的关心,但同时我又有些难过,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我,我也从来都认为我这样的人是卑微到泥土里的,是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关心的。

终于在第二个学期我直截了当地对索芮说:“你不要再给我东西了!”

她故作镇定,可是从眼神里可以看得出她有些失落。她一句话也没说,我也没有等她说话,转身就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的桌子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吃的,对于我来说很安心。因为多吃一些索芮的东西,我就会多一份负罪感。我知道她对我是有女生对男生的感情的, 但是我的关注点并不在这个上面,我的关注点是为什么她会喜欢我。我很费解,很困扰,我会得到女孩子的喜欢?我深表疑惑,至少在我生活的十五年里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有任何女生会喜欢我。

说来也奇怪,我甚至不喜欢索芮,因为她不喜欢跟我一起玩的那些同学。

如我初中所愿的那样,进入高中之后我已经完全和街上的同学打成一片,我和他们玩得很好,一旦有事情的时候他们都会叫上我。我不干违法的事,也不干违背道德良心的事,他们都知道,甚至我不上网不抽烟喝酒他们也知道,但是他们都没有排斥我,我和他们相处得很好。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想清楚他们能接受我的原因,其实我是他们的另一面的伪装,他们需要一个看上去像学生的正常一点的人在他们中间,这个人看上去要不像他们那么坏,这样子他们看上去不至于那么另类那么无可救药。

索芮不明说,但是她的表情和举动里都是对我那一群朋友的鄙视,有时候我感觉她听到他们说话都恨不得啐一口唾沫。她总是在我和他们玩的时候转过一边去,总是等他们不说话或者走开了才找我说话。

我很不喜欢她这一点,因为在我的眼里街上的这些朋友也很好玩,因为他们肯接纳我,我觉得他们就是把我当朋友。

索芮唯一一次说出来是在我们高二的时候,那时候我和她已经很熟悉,我坐在她旁边背单词,我刻意趴在桌子上,然后把头放在她的手臂上。其实这样的举动无疑是非常下流卑鄙的,因为我根本对她就没有男女生的那种喜欢,然而我的举动却明显超出了普通朋友的亲密。

我做了这个动作之后立马就后悔了,于是低着头不敢动,陷入自责和懊悔当中,深怕索芮会误会。

可是索芮的直觉和观察力准确地可怕,也理智得可怕。她其实早就已经看清楚我不可能喜欢她,也看清楚我和她没有一丝丝可能会成为男女朋友。

她像一个长者一样,用一种意味深长的口吻说:“我希望你好好读书,你不要和他们玩,他们不学好,是没有未来的。”

我这个时候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因为这次我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我在思考,我在反省。

三年,我和索芮就是这样度过的,都明白对方的心思了,所以不挑明,大家还是最要好的朋友,这样总比成为陌生人要好。

几乎我的每天学校生活,每个细节都被索芮看在眼里,所以她是最了解我的。就连我街上的那些朋友都说:“索芮是真的没心没肺地对你好。”

我很无奈,因为对于我来说,我确实缺少这种关心和照顾,但是唯一的一个问题是——我不喜欢她。

直至多年以后,我也依然记得索芮对我的好,哪怕至今我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何德何能让她对我那么好。而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可能遇到第二个像她那样对我好的人。可是我能怎么样呢?我不喜欢她!对不起,唯一的问题是:我不喜欢她。

那我总要有喜欢的人吧?在这个年纪一定是有个喜欢的人的,不然这样的青春是不正常的。

我喜欢政治老师,我只知道她教高年级的政治,我只知道她刚大学毕业二十二三岁。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她的一头齐肩的短发,又直又亮。她有一张我见过的最自然最精致的脸。我在镇子上读了五年书,每天上学放学,每次赶场,我见的人不算多,但我见过出现在这个镇子上的所有人,所有人都不及她美。

她的一双大大的眼睛不管看什么都是充满了光和温暖。我曾有两次在路上和她目光相对,她看着我,让我觉得她在看一个很熟悉的故人一样。

我每天下课之后就趴在走廊上看着楼下,等着她从楼下的操场走过。不同于那个时候看大红挑水从我家门前走过,现在我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位女神在广场上降临一样,她满身都披着光辉,也许只有我看得到的光辉,这令我心里觉得更加幸福。

楼下有一棵樱花树,是一棵粉色的晚樱。她的办公室恰巧就在樱花树的后面,所以每次课间操的时候她就会从办公室走出来站在樱花树下。

她穿着一条短裙,她的身材挺拔而高挑,风吹着她的短发,短发像丝线一样划过她白皙的脸蛋,她就像漫画里走出来的花仙子。

我站着看她,经常忘记下楼跑操。

我计算着她的年龄,她就大我四五岁,如果我努力读书,那等我回到镇上的时候她也还不到三十岁,到时候她要是还没结婚的话我就向她求婚。我连做梦都在这样想,直到有一次我梦见了魏萌。

魏萌惊讶又生气地看着我说:“你居然喜欢她?你喜欢的不是我吗?我特地来找你呢!我们在一起吧?”她拉着我的手,手心很温暖,我们在一座木房子前的花园里奔跑,花园里种着五颜六色的波斯菊,我很开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开心,我的心里想着的是我喜欢政治老师,可是我拉着魏萌的手却感觉十分幸福。

我竟然幸福得把自己惊醒了,醒来以后,我的脑子里开始打架,我知道喜欢魏萌是不对的,喜欢政治老师也是不对的。那我还能喜欢谁呢?索芮?可是我并不喜欢她呀!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再怎么努力也不喜欢!

那天晚上我的美梦就那样莫名其妙地醒了,而现实中我的美梦也终于要醒的。

我知道她是外地人,因为我以前从没见过她,而且她的口音也是外地人的口音。她站着和其他老师聊天,我恰巧也在旁边,她的声音有点淡淡的鼻音,普通话很标准,像是给漫画里的仙女配音的声音。

她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住,我想知道她住哪里,于是周末放学以后我就跟着她。

我提着一条隔壁大婶让我帮忙买的大草鱼,慢吞吞地跟在她身后。她的身影有些孤单,我在想她以前的生活。

她也是一个农村孩子,农村孩子才有她这样的灵气,眼睛里才有这种纯真的光。她努力考上了大学,因为长得太漂亮,大学里很多男生追求她,她选择了最帅的那一个,然后两个人偷偷谈恋爱,因为男生是外地的,家里不同意。

后来毕业了,他们不得不分开。她努力考工作,于是来到了这个离家不算远也不算近的陌生的小镇上。她时常会想家,时常会想起前男友,她好孤独好可怜啊!

要是我现在也是我们学校的老师该多好,我会不顾一切地追求她,对她好,关心她照顾她。我心里这样想着,竟然把她跟丢了。

我提着一条稻草挂起来的大草鱼呆呆地站在岔路口,不知道往哪边走,那画面就连我自己想起来也想笑。

我随便挑了一条路走,大概是追不上她了,我心想着,却看见路边一处房子二楼打开了窗户,她探出头来,刚好看见我。

我站在小路上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的眼里像是装下一整个银河的星星一样闪着光芒,一种忧郁而美丽的光芒。

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钟,她转头回屋里去了。我则感觉自己像被抓现行的贼一样,心里打着鼓,她发现我跟着她了吗?不然为什么她那样看着我?或许她根本就不是在看我,是我自作多情地幻想。我赶紧拔腿就跑,往家里冲去。那条大草鱼一度从我手里脱落,重重地摔在地上。

那是一个十足的帅哥!我心里也忍不住这样感叹。

一看就知道他是个体育老师,来的时候骑着一辆机车,穿着一整套名牌运动装,有一米八以上的个头,瘦瘦的,剃了一个寸头,看上活力十足,有鼻子有眼儿,端端正正,比我们学校所有老师都帅。不!是比我见过的所有老师都帅!

我看见她走出校门,侧身坐上他的机车,她撩了撩挡在眼睛前的头发,然后车子启动,他们很幸福地开走了。

我一边往家走,一边一点点丧失对这个世界所有的幻想。我不断地对自己品头论足,然后发现我自己越数落自己就越显得卑微:我长得矮、不好看、家里穷、学习差、没朋友、没希望、没未来……

这次事件对我打击非常之大,我甚至在想:如果她找的男朋友哪怕只要有一个缺点,我也还能给自己保留一丁点的自信心。他是个骑着破单车的穷鬼,或者是个比我还矮的矮子,或者是个胖子,或者满脸麻子,或者……哪怕他有一个缺点,我也能在心里通过“不过如此”的对比,得到一点心里安慰。可是就目前从表面上来看,他太完美了,简直完美到如果我是一个女生我也想嫁给他。

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我就失踪了。

学校打电话到我家里询问,我妈才知道我连名都没有去报。是的,我小学一年级就是自己背着一个比自己还大的书包一个人去报名上学的,到了学校,同村的大姐姐帮我报了名,我像一只刚出巢的小鸟一样不知所措,话也不敢说,动也不敢动,这也是我之所以会尿尿在裤子里的原因之一。

我妈跑到学校来,在学校门口发现了我。

九月份的阳光毒辣辣地晒着,连地上的蚂蚁也被烤得拼命奔跑。我坐在校门口的一个花坛边,手里拿着一段干枯的树枝阻止着一只正赶回家的蚂蚁。

不管它跑到哪里,我总是用棍子把它弹回原地去。我一直在等着看它到底怎么办,可是出乎意料,它始终一刻不停地奔跑,每一次被弹回原地,它都会立刻继续往前奔跑,我始终没有看到我想象中它崩溃的那一刻。

“魏特明!你在干什么?”我妈在远处就认出我。

我抬头看着她,又低头去继续拨弄蚂蚁。

“你为什么没有去报名?你不上课了?”她走到我面前,气喘吁吁地问。

我抬头看着她,她的双臂、脖子和脸还是我熟悉的那种古铜色,汗水从她的额头流下来,流过她脸上深深的皱纹,在下巴上汇聚一处,像一颗炸弹一样掉下来,精准地砸到那只蚂蚁身上。那只蚂蚁被盐分辣得满地乱转。

我一脚结束了蚂蚁的痛苦,慢吞吞地说:“我去了。可我没报。”

报名的时候旁边还有两个同学,那两个同学交了钱登了记,班主任就和那两个同学谈心,说他们很聪明,要好好学习,一定能够考上大学。

我像空气一样站在一旁,听着班主任夸奖着那两个同学。他们没有问我是不是要报名,也没有评价一下我的情况,他们甚至在那二十来分钟里没有看过我一眼。

我转身走掉了,我决定不报名了,决定不读书了。无论如何,我永远也不会有前途,永远都是别人世界里的空气。

于是我又想起来政治老师,她是女神,是仙女,她那么美丽,自然要有那个体育老师一样优秀的人才配得上她的。而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那样的人,就光是从我的身高来看,小学毕业我就再也没长过个儿,有些事是一生来就注定的,就像我注定不适合读书一样。

母亲拉着我的胳膊要带我去报名,她问我办公室在哪里,我不说,她就问别人。

把我拉到办公室,母亲轻声地问道:“请问,请问报名是在这里吗?”

这个时候我一边拉扯着母亲,一边哭起来。

母亲又问:“这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不肯来报名,我想问一下是不是他犯了错你们骂了他或者什么,所以他才不想报名了。”

班主任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我母亲,然后冷冷地说:“哪会有那种事,没有人骂他。”

是的,没有骂我,可是那种冷漠和忽视,比起骂我来,我觉得更伤我数倍。我不愿意在他们这些人手下读书,要读我也不在他们手下读。

“我去读职业学校,我不读高中。”我哭着说。

母亲说:“乱说!你不懂就别乱说,你好好读!我又没有怪过你说你读不好,好歹你把高中读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我不会管你。”说着她拿出钱给我报名。

班主任坐在那里看着,似乎期待着我真的不要读了。见到我母亲掏出钱,他指了指茶几说“放那里”,然后慢吞吞地拿起笔登记。

我转身跑掉了,母亲在后面追我,一直追到大街上。我泪眼蒙蒙,一股劲儿往前冲,一辆大货车响着滚雷一样的喇叭飞快地开过来。我被它撞退了两步,司机刹住车,从窗子里探出头来骂着,我听不清司机在骂什么,转身往着镇子边的一座山跑去。

我跑到半山腰的一座城皇庙门口,坐在台阶上大口喘气。我看看城皇庙,又看看远处镇中心的学校,心里想:“哼!这辈子要是娶不到政治老师那样的女孩子,我就当一辈子和尚。”

坐着想了好久,要娶到她那样的女孩子,首先要去读大学。对!首先要去读大学,很多事情我无法改变,这是我能改变的第一件事。

第二天,我回到学校上课。仍然没人在意我学没学,我每天都拿着本子和笔乱画。上课的老师看我一眼,然后转身继续上课。

余下的日子里,我最快乐的事就是每天趴在阳台上等着政治老师从楼下走过,看她恬静地站在樱花树下。

索芮说:“他们说你是个奇怪的人,整天一下课就趴走廊上东张西望的。”

我笑了笑说:“多看看远方,调节一下,预防近视。”

“你需要调节吗?你是看了多少书?上课都不认真听课的。”索芮讽刺我说。

这是她第一次说我不好的话,我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很高兴地“嘿嘿”傻笑。

高三的时候,我依然趴在走廊上等着政治老师,可是她再也没有出现。我已经养成了习惯,不管她出不出现,一下课我依然会趴在走廊上东张西望。我自己想象了她怎么来到镇上,我也自己想象了她怎么离开学校。

那个体育老师不是和她一个学校的,两个人谈了一年多恋爱,打算结婚了,他家里有钱有关系,于是就把政治老师调到他所在的学校去了。

是的,事情就这么简单。他们男才女貌,一定会是幸福的一对。我心里也祝福着她,我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像她这么美的女孩,其中一个一定就在未来等着我,她有着她的漂亮和吸引我的气质,刚好也喜欢我,我一眼就认定了她,然后和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从那以后,我突然充满了冲劲儿,我的唯一目标就是读书,去学习,去读大学,让自己变得更好,去路上,去山川河流,去城市,去人群中,去看不同的风景和不同的人,然后遇见一个像她一样的女孩。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的毕业晚会我都完美缺席了,高中也不例外。

索芮问我:“晚会你去吗?”

我说:“我不喜欢他们,我不去。”

“那你去哪里?”她问。

“我不知道,四处走走。你去啊!你也不去吗?你不要跟着我!”我告诉她去参加,因为在我看来她和我不是一路人。我不喜欢班上那些人,他们也不喜欢我,但是她不一样,大多数人跟她处得挺好的。

走到校门口的饭馆门前,我想起来前几天在这里吃饭。我遇到了陈同学和李同学,我先吃完了,然后把他们的饭钱也一起结了。

陈同学赶紧站起来说不用,然后掏自己的包,掏了一下没有钱,于是他让李同学给他钱,他接过李同学的钱递给我说:“我们自己给。”

是的,你们,他们,我们,在我记忆中“我们”这个词大多是不包含我的。

我转身跟索芮说:“我们去我初中的学校吧?”

她说:“好啊!我曾经去过一次,我也想去看看。”

我们一路走到初中的学校,大门紧锁,早已经废弃了。我们从坏掉的铁门缝里钻进去,来到最开阔的操场上。我坐在操场边,看着远处的桥与河流。

近处的马路上陆陆续续地驶过汽车,扬起漫天的尘土,居民房的灯光像是天上的星光忽明忽暗,我想起来那时我常端着一碗只有土豆和白菜的饭坐在这里狼吞虎咽,时间过得真快,毕业那天漫天纸飞机的情景又浮现在我面前。这个时候,不知道哪个地方放起音乐来,是朴树唱的《那些花儿》,我就那样不知不觉地泪如雨下。

索芮递给我纸巾,她也不知如何安慰我,就蹲在我旁边陪着我。

几年以后,索芮曾联系过我,我们还曾在一列火车上偶遇,相遇时我们还是那么熟悉,分别后我们又回到陌生,直至不再有任何联系。

从小学毕业到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任何一个同学,很少留有联系方式,即使留有联系方式的,我也从来没有发出去一条短信过。因为我觉得联系不联系,于我没有什么影响,于他们也无关紧要,没人会在意我的存在,我只是他们生命里的一个过客,他们于我也是一样。我也终于不再刻意地要去融入他们,而是顺其自然,大多数时间我享受那种孤独,享受那种天地间没有牵挂,像一阵风一样的自由。

短短半年的时间,我把成绩提升起来,让人惊讶,基本被判定为废柴的我,居然考上了大学,虽然是一个最差劲的地方院校,可是与我这种最差劲的人是最配的,像我这样差劲的人需要这种差劲的机会。

于是,我一个人整理好行李出发了,我要去读大学了,还要去遇见那个在未来等我的女孩。

那天,我特地走到那间出租房楼下去站了半个小时。我不明白有什么意义,但是我就是想那么做。好像心里有很多话对她说,又好像千言万语最后只需要一个注视。所以我注视着那个窗口,想象着她开了窗,探出头来用她那双闪着星光的眼睛看我……

我一直知道自己不善言谈,脸皮薄,不善于交际,我选择的专业很适合我,汉语言文学,一个不需要抛头露面没有任何实用的专业。我需要做的就是每天埋头看书,然后把考试都通过。最令我痛苦的还是背书,需要背下来的东西很多,但是大多不是必要的,所以我机动性地处理了那些背记。

上了大学我不再需要做农活儿,不用日晒雨淋,由于我整天整天关在图书馆里看书,所以我的皮肤非常白。人们常说一白遮百丑,我的白确实很大程度上对我的外貌有一些弥补。

我的白是很多女孩子都比不上的,我也时常听到有人夸我:“你皮肤好白!”“你的皮肤比女生还好!”

是的,他们忽略了我长得矮,五官也不好看,笑起来像哭一样,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我长得白上面,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就在第二学期的时候,我认识了荀蝶舞。

我在图书馆里总是拿了书坐在同一个位置,这个座位靠着墙角,旁边有一扇打不开的窗户,窗户外是我最喜欢的攀援植物爬山虎。里面的墙体有些渗水,所以滋养出了一团像蒲团那么大的霉菌,看起来像是一个魔鬼的结界,随时可能有一只邪恶之手从里面伸出来把人抓进地狱去,出于对这团霉菌的反感,很少有人选择坐这里。

即使有时候人多,这个座位被人占去了,我也会在旁边的铝合金栏杆下席地而坐。这是我的一片小天地,几乎不会有人打扰到我。

有一天上午,我吃过早餐,拿着书刚走近图书馆大厅,两个女孩从一侧走了过去。走出几步后,其中一个女生回过头来说:“你!你!我觉得你特别像一个人…”

我回过头看了一下她们,然后左右看看,确定她是在和我说话。

我说:“谁?”

她说:“嗯…那个谁?我一时想不起来了!”

我说:“好吧。”然后转身走开。

她立马叫住我说:“我想起来了!权相宇!那个韩国演员!你看过他演的电视没有?”

我摇摇头说没有,然后转身走了。

怀着好奇心,我便去网吧上网搜索,我发现我和他根本不像,一点也不像,唯一像的就是我们看上去都很忧郁,一副愁眉苦脸像。

从那以后我经常能在图书馆里碰见那两个女生,也许她们本来就一直出现在图书馆,只是之前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罢了。

周末,不出意料,我的座位又被别人占了,我坐在栏杆下的地上看着书。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女生拿着书走到我面前问我。

我抬着头看着她,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我的脑海里又回响起母亲尖锐地呼喊我的名字的声音,我一度很难开口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好像我的名字是一个咒语一样,如果由我念出来,我母亲的声音就会不绝于耳回荡在我脑海中。

我有些尴尬和窘迫,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应对,于是我站起来准备走开。

“等一下,你的本子。”那个女生喊住了我,她翻弄着我遗失在地上的笔记本。 “魏特明。你叫魏特明?”

我点点头接过本子,嘴巴像被胶水粘住了无法开口。

“你好!她叫荀蝶舞,我叫陆晰!”那个女孩说。

我看了看荀蝶舞,她用一双迷离而可怜的眼睛看着我,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我很想对她说:“你错了!我和那个演员一点也不像。”但是我马上意识到这样说话好像不对,正常人交流不应该是这样的。于是我用最愚蠢的方式结束了这次见面,我硬生生地把脸挤出似笑非笑的样子点点头,然后转身走开了。

在我的记忆中,似乎每一次在图书馆相遇,都是陆晰和我打招呼说话。有时候我感觉她们两个人就是一个人,她们走路时一样的步态和节奏,说话时一样的神情和音色。相比起来,荀蝶舞更像是本体,而陆晰像她的影子和代言人。很多时候她不需要怎么说话,她要说的陆晰都帮她说了。但有时候我又觉得她们一点儿也不像!

再一次遇见她们,是一次巧合。我刚坐下位子,我座位旁边的手机就响了。我拿起手机,却是陆晰的声音:“喂!你好!请问你在哪里捡到这个手机的?这是我同学的手机!”

“我在图书馆!”我说。

“哦!你是魏特明?你帮我们拿着,我们马上过来拿!”陆晰听出了我的声音。

拿了手机,我们聊了一会儿,我才知道她们比我高一个年级,年纪却和我一样大。我才想起来,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留级了一年。翻来覆去地想,我也想不出理由,我那个时候还没生病,我那么聪明,怎么会留级呢?

如果我不留级,那我就和陆晰她们是一个年级的,我们就是同班同学了。我也转念一想,不对,如果没留级,我可能就不在这里了。

大学的课外自由让我非常地不适,相信大多数人都有我一样的感觉。所以很多人认为大学会把一个人养废,闲适的时间太多了,于是大家就不觉得时间有什么用,反而是一种负担,它会给人带来无聊和空虚。

我解决这种无聊和空虚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看书,我能够一头扎进图书馆十个小时肚子不觉得饿。看书看累了之后,我会选择花五块钱去学校门口的网吧里面上两个小时的网,不打游戏,就打开电影排行榜,从最高分的开始看。软件我开不起会员,所以这个时候我学会了在网上找各种免费的资源,大学期间我看了几百本书和几百部电影。

我不知道在认识我之前陆晰她们是如何解决多余的空闲时间带给她们的无聊和空虚这个问题的。但是我知道在认识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们一旦无聊了就会想到我,我不记得是始于什么时候,但我有自知之明,一个没有朋友,始终形单影只的人是很好拉拢的,你只要稍稍对他示好,稍稍和他多聊几句他就会完全把你当朋友。

第一次不知是她们已经计划好了还是和我偶遇,总之就是在图书馆里面看到我,她们喊我出来说找我有事。是的,还是图书馆,我的记忆当中和她们所有的相遇和最后的告别都是在那座图书馆里。

我走出门来,陆晰说:“走!带你去玩。”

我说自己手里的书只看了一半,等我看完再说。谁知荀蝶舞白了我一眼,转身就走了,看样子是不高兴了。

陆晰拉住我的袖子往外面拽:“哎呀!天天就是看书!有什么要紧的嘛!走了走了……”

我被她硬拽出来,荀蝶舞站在外面的大厅里,看着墙上的名人名言画像。她也不回头看,听到我们的声音,她就继续往前走,走出了门,她就沿着那条种满黄杨的小径一直往前走。她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像一个关节灵活的洋娃娃。

陆晰拉着我的袖子走了好远,直到我自己愿意往前走了她才松开手。

荀蝶舞走一会儿又停一会儿,一会儿扯扯树叶,一会儿又踩踩水洼。她指着路边普通的草问:“咦,你看这是什么?”

也不知道她在和谁说话,所以我和陆晰都没有回她的话。她嘟着嘴,有些生气,站在那里看着路边的一丛草不走了。

陆晰走过去拉了拉她叫她走,她转身加快几步又走到我们前头去了。

天知道如果往后我会那么地喜欢这个讨厌鬼,那我绝不会跟她们一起出去玩,也不会给自己任何与她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我们去哪里?”我问。

“带你去喝茶。”陆晰说着,我们已经出了校门。

校门口是一条不长的狭窄的街道,马路上因为常年摆摊,所以十分脏乱。路的尽头是一个红绿灯路口,正好与大干道相接。

走到大干道对面,我们上了一栋房子的二楼。门口是一棵半干不枯的绿植,门上是一副脱了胶半掉不掉的旧春联。

进了门,看得出来里面是一间套房,房子三室一厅改造成了办公地点。一众四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两男两女。明显那个高一些胖一些的女生是带头的,她满脸堆笑着请我们坐,然后熟练地倒茶。

“这个是周姐,这个是小李,这个是小陈,这个你应该在学校里见过,他是穆师兄。”陆晰向我介绍着。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周姐和穆师兄,从我们进门到我们离开,周姐脸上的笑肌就一刻也没有休息过。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厉害的,要么她是天生如此,要么她就是经过千锤百炼,否则不可能微笑那么久。因为我自己曾经就试过,一刻不停地笑的话,半个小时脸上的肌肉就会完全僵住,这时候你越想要挤出笑容,你的脸就会越扭曲,笑起来会比哭还奇怪。

穆师兄的眼睛里有一种光芒,就是那种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的光芒,这种光芒不是高中政治老师那种眼睛里装着星星的光芒,而是一种看不见的光——x光,让人感觉他要扫描遍你的全身,连内衣内裤也能透视,把你看得一览无余。

我一句话也不敢说,坐得局促不安,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狼狗包围的兔子一样,他们几个都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他们问一句我答一句,我也完全记不清他们问了我什么我答了什么,总之就是恍恍惚惚地进去又恍恍惚惚地出来。

出了门,走了好远我才悄悄问陆晰:“他们一刻不停地说话,跟我说话,可是我一句也没有听懂,搞了半天,他们是干什么的?”

陆晰说:“上班的啊。”

“上什么班?”我问

“他们搞的是什么来着?”她转过头看一旁的荀蝶舞。

“兰可。”荀蝶舞惜字如金地说。

我搞不懂是什么,看样子连她们两个自己也没搞懂是什么。我有些诧异,她们自己都不知道那帮人在干什么就把我叫上,真是难以置信。

后来有一个学长看到我和穆师兄打招呼,他问我怎么认识穆师兄,我说了经过。他问我知不知道“兰可”是干什么的,我说不知道,他说兰可是搞传销的。

我知道了就去和陆晰说,陆晰也一脸惊讶,那以后她们也没再去那个地方。

听说后来穆师兄失踪了,学校里面和家里面都和他失联了,他到最后出现在学校里面,是到学校办理劝退手续。听其他的学长说他被带进传销,学校的课业全挂科了,然后还欠了几十万贷款,所以学校就把他劝退了,说好听是劝退,实际上就是开除。

陆晰和荀蝶舞就像小两口,如果不是知道他们在高中时都谈过恋爱,一定会有人误会她们两个是不是同性恋。她们相处的方式也像情侣,要好的时候很要好,一旦吵架了,就跟陌生人一样,谁也不理谁。

好几天我都没见到陆晰,只看到荀蝶舞一个人到图书馆看书。她从不主动和我说话,看到我就勉强地嘴角上扬提起一点似笑非笑的笑肌。

我主动和她打招呼,她也只是用“嗯”或“哦”来回答。此前唯一一次主动和我说话就是第一次遇见告诉我说我像权相宇那一次。

第二次主动和我说话,是在一个黄昏。

那一天她还在和陆晰闹别扭,她拿着书走进我常呆的那个角落,看到我后说:“哎!”

是的,这就是这个“讨厌鬼”打招呼的方式,我确定的是她确实是在和我打招呼。

我问她:“怎么一个人来?陆晰呢?”

她本来风和日丽的脸上立刻飘来了几朵乌云,她不说话,把书打开坐在我旁边。我正要说话,她说:“不知道,管她在哪里,管好自己就行了。”

我不知道她说的管好自己是指她自己还是指我,我一下子不敢说话了,怕说错话又惹得她不高兴。

我埋头看书,她似乎也在认真看书。我们那样坐着,没有话说,却出乎意料地一点也不显尴尬。

第二天我到图书馆时荀蝶舞已经到了,我没有打扰她,就坐在她的旁边。窗外是一片草地,园丁正在用一个柴油割草机在草坪上割草。由于太吵了,于是我说:“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

荀蝶舞没有说话,收起书和水瓶,见她拿的东西多,于是我主动把她的帆布包提起来。我们找了另外一个有窗子的地方坐下。

我故意找点话题,于是问她:“这句话大概是说什么意思?”

我看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令我吃惊的是,平时看上去慵慵懒懒的她对中外很多的文学作品都如数家珍。我们一下子找到了共同话题聊开了,我发现她对文学艺术的喜好观点都惊人地和我相似。我感觉认识她两个月都不算认识,今天才算真正认识她。

聊了文学和艺术,我们又聊其他的事情,她和我无话不谈,她翻出手机,给我看她自己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炫耀自己的英文考试通过了四级,然后给我看她书法课上写的毛笔字,翻着自己的照片问我她穿的衣服哪一件最好看。我们聊了很多,作家,音乐,风景,我惊讶于我们喜好和观点竟是那样地相似,两个人的思想和性格像是从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

她穿的是一条碎花的连衣裙,一双白色的帆布鞋,淡棕色的头发微微卷,一直垂过肩,皮肤像刚盛开的盛着露水的荷瓣。风从窗户吹进来,她的头发像蚕丝一般轻柔地飘动着。

我说:“都好看。”然后出神地看着她。

她转过头来看我,和我目光相对,我们两个人同时一惊,异口同声尴尬地发出“呀”的声音。她不好意识地低下头去,我也把头转开。如果当时有一面镜子的话,我真想看看自己脸红到什么程度,因为我感觉自己的脸颊像被六千度的太阳烘烤着一样,热烘烘的。

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我们的手不知什么时候触碰到了一起,很自然地,她的手放在我的手心里,我的手托着她的手,像是托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碧玉一样。

“你好瘦啊!”我看着她的手说。

她的手是那样的白皙细长,像春雨后山上刚采下来脱去笋衣的细笋,每个关节和每个指甲都长出黄金分割的线条和比例,好看得像大理石雕塑。

“才不瘦呢!我要减肥!”她看了看托在我手心的她的手,然后又看了看我。她的手仍然放在我的心上里,直到需要翻书时她才收回去。

那几个小时我已经不太记得我们具体都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像在原始森林里孤独地穿越了十多年,终于找到了同类,那种欣喜和激动,兴奋地胸口有个声音想要大声喊出来。

我们收起书从图书馆走出来,一个和荀蝶舞同班的女生正从楼梯上走下来。她看到荀蝶舞和我走在一起,就问她:“蝶舞!你喜欢他呀?”

我先是一惊,她怎么可以这么直白地当着我们的面问出这种问题。然后我心里紧接着就是无限放大的担忧,我和荀蝶舞之前连话都没好好说过一次,如果真正算认识的话,那也是三个小时之前才真正地认识对方。况且像我这样一个又穷又呆又不漂亮的男生,喜欢我?怎么可能!

可是荀蝶舞的回答更是令我吃惊。她低下头去,用小猫一样细微的声音说:“我不知道。”

我不了解女生,小时候我极力要去讨好母亲,可是母亲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她打我的理由可轻可重,她从来不会和我聊天谈心,我也从来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小学的时候,我只知道女生很奇怪,大概世界上所有女生都和我母亲一样怪。班上最好看的女生因为笨,老是被她当代课老师的父亲打得鼻血直流。我的前桌更是令我对女生产生长久的恐惧。

到了初中,那些女孩子更奇怪,大部分女孩子初中三年中都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至于魏萌,她在我心里种下了坏女生这样一个概念。

高中的时候,索芮不知缘由地对我的好和照顾使我摸不着头脑,对政治老师的喜欢也仅仅存在于我的幻想当中。

我不了解人,我和人相处总是很费劲,因为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闭嘴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我不知道和他们相处时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是合适的。从来没人教过我,我想这是一种天赋,每个人生来就有的天赋,而我却缺失了,所以学也是学不会的。

所以我更加不了解女孩子,我不知道荀蝶舞所说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介于喜欢和不喜欢之间吗?还是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我?

我经常被这样的人际关系中的猜测搞得焦头烂额,因为我无法清楚地了解他们的想法。在我的概念里,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我自己对于自己的喜怒爱憎非常分明,因为我不分清楚的话,我就会崩溃,我是一个很纯粹的人,搞不清楚太复杂的情绪和关系。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纯粹对于我自己来说是一种很轻松的生活方式,然而对于别人来说,尤其是想要和我谈恋爱或者生活在一起的人来说,他们会觉得这种纯粹让生活毫无乐趣,过于直白,没有神秘感和浪漫感。

我想不通,姑且不去想。我和荀蝶舞一起走出图书馆,然后走过那条种满黄杨的小路。

我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对了,我知道这是什么,这是一种摆脱了长久孤独的一种温暖,一种发自内心上的愉悦和幸福。

然后就和那个叫三毛的作家写的几乎一摸一样,我赶着去上选修课,于是我和她告别,然后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她向她挥手,她站在原地笑着看着我,我一直不住地回头,好像这一别就是永别一样,每多看一眼就是最后一眼。

过后好几天,我都没再见到荀蝶舞,那几天里我每天下课就去图书馆,就是为了等她来,可是她再也没来。

两个星期以后,陆晰出现在我面前。

“嘿!有事安排没有?没有的话我们出去玩吧?”陆晰生龙活虎地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然后看到她身后站着的荀蝶舞。她又回到以前的那种状态,我感觉到我一直不曾认识她,那天发生的一切都是我做的一个梦。

“去哪里呢?”我心不在焉地问。

“不知道呢!去哪里呀?哎!问你!问你呢!”陆晰转过头去问荀蝶舞。

荀蝶舞仍然是那副懒洋洋的漠不关心的样子说:“去湖边!”

“对对对!我们去湖边吧!他们说附近有个什么湖。”陆晰说。

此刻,我不知道陆晰和荀蝶舞是怎么成为好朋友的,如果仅仅是因为她们两是室友的话,那完全不合常理,因为这个时候我感觉陆晰和荀蝶舞完全是两样的人,陆晰永远是热情温和充满活力,而荀蝶舞永远是慢吞吞懒洋洋爱理不理。

“往哪边走?”我站在路口问。

“这就要看你的了!看你能不能带我们找到那个地方!”陆晰笑着说。

没有地名没有方向,只知道是一个湖,当地光是市区就有五六个湖,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走。于是我带着她们随便上了一辆公交车,上车后我付了钱,跟师傅说:“师傅,附近有没有一个湖?到了那一站请你提醒一下我下车,谢谢!”

司机师傅用嫌弃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嗯”了一声。

车上的人几乎都陆陆续续下车了,终于师傅停了站说:“那个去湖边的,到了,下车!”

我们走下车来,周围一阵荒芜,哪里有什么湖。我心里嘀咕着,一定是被司机师傅恶作剧了。

我们四处张望着,荀蝶舞自己埋着头往前走,陆晰喊她问她去哪里她也不答话。

我一看,不远处有一道堤坝。于是我和陆晰跟上去,陆晰和我一边走一边聊天。荀蝶舞仍然自顾自地埋头往前走。陆晰说好难走,我看到旁边一辆停着的小汽车说:“你有钥匙的话我可以载你们一程。”

陆晰问我是不是会开车,我说会,我说看大人开过,很简单。陆晰点点头,我听到前面的荀蝶舞“哼”地发出一声不屑的嘲讽。

我们沿着堤坝一直走,直到走完了水泥路面。荀蝶舞走在前面,她走下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还是自顾自地往前走。陆晰喊她说前面没路了她也不听,我们只好跟在她后面。

直到前面是一片长满荆棘的树林,荀蝶舞才停下来。我走到前面的树林边看了看,确实没路了。

荀蝶舞站了一会儿,我以为她要走,没想到她不紧不慢地坐在草地上开始发呆。

我只好坐在她旁边,但是尽量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陆晰坐在她的另一边。

她张着一双大眼睛东张西望,像在看什么,又像什么都没在看。

夕阳的余晖落在湖面上,晚风把湖面吹出千万条皱褶,波光粼粼的深蓝色的湖面上闪耀着温暖而明亮的光芒。蝶舞穿着那条她最爱穿的碎花裙子,一双白色帆布鞋,她坐在草地上,双手围在膝盖上,晚风吹着她的棕色的头发,她像一只忧郁的天鹅,伸着长长的脖子看着湖面和远处的天空。

我们很久没有说话,就那样静静地坐着。

一只蓝斑蝶飞过来,在我的头上绕了一圈,落在蝶舞的手指上。

陆晰看见了叫起来:“你看,蝶舞!它喜欢你耶!”

“我也喜欢你!”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说。但是我并不后悔这样说,我看着蝶舞,她没有丝毫的波动。倒是陆晰张着嘴巴,吃惊地笑着看着我。她转过头看着蝶舞,期待着她能做出一点反应,任何一种反应都可以。

蝶舞始终没有任何表情和动作,她看着那只蝴蝶在她手上扇动着翅膀,它蓝色的斑纹和蝶舞的那条裙子极为相衬,恰巧她又叫蝶舞,蝴蝶好像她的化身一样,神秘而美丽。

为了打破这种僵局,陆晰说:“你是仙女哎!蝶舞!”

“不!她是妖精!”我说。

妖精在我的心里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妖精是大自然的精灵,是山川河流的灵气氤氲而生的,是神秘而美丽的生物。

显然陆晰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她哈哈地笑着。这一笑把停在蝶舞手指上的蝴蝶惊飞了,它乘着风,翩翩飞舞着,盘旋着越飞越高,我看着它直到它飞出我的视线。

我忘记那一天我是怎么回来的,我只记得太阳下山后气温变冷了,陆晰说:“好冷哦!魏特明!把你的外套给我们穿吧。”

“我的身体不太好,脱了衣服会生病的!再说你们两个人,我一件外套你们怎么分?”我傻傻地说。

“给我穿,她不要的。”陆晰说着看了看蝶舞。蝶舞还是用慵慵懒懒的步伐在前面走着,好像出门的就是她一个人,我们两个都被她视作空气。

“哦!难怪了!我说你怎么大夏天的每天都穿着外套。”陆晰恍然大悟。

“是的,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很容易生病,所以大夏天都得穿两件衣服。”我解释说。

往后的时光里都是这样,每一次出去都是我和陆晰在说话,蝶舞一贯地把我们看作空气,自顾自地走走停停。

在很久以后,我才在图书馆见到蝶舞。

她独自一个人抱着几本书从借书室走出来,看到我之后把嘴角的笑肌提了提,然后转身去找座位。对于我来说,她对我笑或不笑无关紧要,要命的是她时而对我像个路人,时而又与我像是故交老友。

我坐在她旁边,她看了我一眼,然后把自己的耳机摘一个给我。我放到耳朵里,是孙燕姿唱的《遇见》。

“好美呀!”她感叹到。

我看到她的眼睛里有泪花,眼睛有些红肿。歪着头傻笑着看着她说:“怎么了?失恋了?”

她没理我,自顾自地打开书看起来。

我说:“你找不到人说的话,要不你跟我说说?”看她还是没有理我,我又说:“你不会还在生我的气吧?我给你道歉!那天在湖边给你说的话,我是真心的不是开玩笑,但是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我不希望你因此而疏远我或者误会我,你就当我没说过我喜欢你这句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可是我已经放在心上了!”她带着些哭腔说。

我最怕的就是这样,我不会猜别人心里想什么,我只会和人一五一十地相处,我有话说得明明白白,我也希望别人能说得明明白白,因为我没有那种能猜到别人想法的天赋,甚至我能够坐下来顺畅地和人沟通都要消耗比别人更多的脑力和能量。

“什么意思嘛?”我傻傻地问。

她不理我,看着书。发现我盯着她看,在等她回答,她转动算盘大的眼珠子瞪了我一眼说:“我要认真看书了!”

我什么也没说,又怕说错话。于是我就那样坐在她旁边,和她一起听着音乐看书。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她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我问她明天还来吗,她说不知道。我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就是当作好朋友一样陪陪她,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难过,至少我觉得这样也能给她些安慰。

第二天她又来了,还是那几本书。我正要坐在她的身边,她却站起身来。她收起书本,一并全还回了借书处,然后往外走。

我拿着两本书跟在后面,她有些生气地问我:“你要去哪里?”

我说:“我陪你走走!”

她说:“不用!”说完她继续往前走。

我跟了她两步,她停下来转身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决裂的仇恨和厌恶。她说:“你到底往哪边走?”然后看看前面的岔路说:“好吧!你走左我走右,我们各走各的!”

我被她这种没有来由的怒火震惊了,我站在原地,半天才说:“我就是陪你走……”

“算了吧!”她说。

我吃惊地看着她,显然她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既然她不喜欢我,我只想作为一个好朋友和她相处。她一定是认为我将要死皮赖脸地跟着她去追求她。如果她了解我的话,她就会知道我一定不会那样去做。因为我根本不懂得女生的心思,我只会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感受。如果她喜欢我,我一定会很贴心地跟她在一起,我会是一个照顾家庭,对感情绝对忠诚的人,会是她这辈子能够遇见的对她最体贴最温暖的人。如果她不喜欢我,那也很简单,我会把她当成要好的朋友相处。我的世界里,理解不了太过于复杂的情感和关系,也容纳不了那些复杂的纠葛。

我失望极了,我说:“好的!那以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不要联系不要打招呼,我们要做回陌生人!不准你在和我说话,我也不会再和你说话。”

我转身走掉了,留下她在原地,不知她是觉得惊愕还是觉得轻松。

那以后,在路上或者图书馆遇见过很多次,陆晰依然和我打招呼,但我们几乎不再聊天。而蝶舞,我没有再看过她一眼,哪怕她就站在陆晰身边,我也把她当空气一样。

第二学期的时候,我和班上一个爱看书的女生常常约着一起看书,她是翁同学,是个爱书如命的人,虽然我们完全是不同的人,可是爱看书的共同爱好让我们能够有共同语言。看得出她也是孤独的,所以她很乐意约我一起看书。

一天在看完书回宿舍的路上,我们路过小卖部,我打算请她喝牛奶,这是从高中时索芮送我牛奶喝开始养成的习惯,每天我都要喝一盒牛奶。

买了牛奶出门,刚好碰见陆晰和蝶舞。陆晰跟我打招呼,她看了看我身边的翁同学,眼睛里做着各种打量。

好吧!翁同学比蝶舞高,身材比例比蝶舞好,比起蝶舞她充满活力和阳光。可是怎么能对比呢?我喜欢蝶舞,不喜欢翁同学!这就是事实,爱情不是用对方优不优秀好不好看来判断喜不喜欢对方,而是用喜不喜欢来判断对方合不合适自己。

我没做任何解释,因为解释是无意义的,至少在我看来蝶舞完全不在乎。

我站在路边等翁同学返回去买东西,陆晰以为我走远了,于是对蝶舞说:“他们是不是在一起了?蝶舞!去!把他抢回来!”

蝶舞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做任何回答。我倒是希望她把我“抢”回来,不用抢,只要她说一句话,我就会和她和好,但是她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她对此毫不关心,仿佛从来没认识我一样。

几年后,我在一个城市里遇见了陆晰和蝶舞,陆晰在这个城市定居了,她结了婚,生了一个女儿,正准备再生一个,交谈中她非常愉快,她的那种幸福的情绪满满地从一言一笑中溢出来,让我听了也发自内心地替她感到高兴。

蝶舞站在她的旁边,她仍然没有和我说一句话,虽然我早已经在心里和她冰释前嫌了,但是我们仍然无话,至少可能在有第三个人在场的时候她是不会主动和我说话的。她用一种楚楚可怜的眼神从陆晰背后看我,我一边和陆晰说话,不时地移开视线去看她。

她的魔力就在这里,不需要对我说什么做什么,就用一个眼神就可以把我的心俘获。想必在这方面她是个确确实实的高手,所以大学三年中,我见过很多男生走在她身边,她也从来都是用对待我的那种冷淡态度对待那些男生。

有一天夜里十二点过,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蝶舞的号码发过来的,我怕吵醒了宿舍里的同学,捂着被子悄悄地接通了电话。小声地问:“蝶舞?怎么了?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不说话,过了好久,我听到传手机的声音,那边口齿不清地说:“魏特明!她喝醉了!我们喝醉了!哈哈哈……”我听到陆晰的声音。

“你们怎么样?醉得严重不?你们在哪里?”我坐起来,准备穿衣服。

“我们在宿舍喝的,就是为了好玩,我们都喝醉了,喝了一瓶白酒!”陆晰一边说一边爽朗地哈哈大笑。

我不知道是谁的主意,谁要打电话给我,也许一直都是陆晰在出主意。蝶舞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问:“蝶舞呢?醉得厉害不?”

“还好!哈哈!我们要睡觉了,拜拜!”说完陆晰挂了。

我知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独自一个人,我们都是孤独的,所以我们需要伴,在我们没有找到这个伴之前,我们会一直孤单下去。陆晰也好蝶舞也好,她们之所以会和我玩就是因为孤单无聊和空虚。

可是人却是不满足的,有时候即使我们会遇见一些能够一直陪伴的人,我们也会常常不满足,常常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常常会伤害到别人和自己。

每个人都是这样吧,我也是逃脱不了这样的怪圈。

所以高中的时候我对于索芮的关心和照顾置若罔闻,我接受着她的好意,但不接受她的爱意。

后来,翁同学对我产生了一样的感情,当我意识到她对我不只是书友和普通朋友的喜欢之后,我害怕了,在我看来正常的聊天和阅读,在她看来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情感。其实这种化学反应完全是独立的,和另一个人无关。无关好坏,无关对错。

所以当翁同学跟在我身后的时候,我对她:“算了吧!算了吧!”

当她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幕何其得相似,蝶舞也在同样的情形下对我说出过同样的话——“算了吧”,这三个在今天看来,字字锥心,声声刻骨。

只是,唯一不同的一点是,我感觉到蝶舞她确实喜欢过我,可能是两天,可能是一天,可能是一个小时,可能不是喜欢,可能只是在心里纠结过要不要喜欢我。够了!这就够了!至少我曾经走进过她的心里,哪怕只是一天半天,抑或是一分钟!

我几乎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从那种混沌中走出来,那种混沌是一种基于对生命对人生对情感的疑惑。我喜欢那个“讨厌鬼”,就连她的那些缺点和做的所有伤害人的事我都一并无理由地喜欢,这种喜欢甚至不在爱情的范畴,它更像是一种魔咒,一种自己对自己施加的魔咒,只是因为我告诉自己说“我喜欢她”,然后我就毫无理由地盲目地喜欢她,这种盲目很痛苦,但也是一种幸福。

所以与其说这种混沌和挣扎是蝶舞带给我的,不如说时候到了,在我一生的这个阶段,我就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思考这样的问题,因这样的问题而困顿挣扎。因为于我,这一场相遇惊涛骇浪山崩海啸,于她只是微风吹过指尖一般波澜不兴。

当我重新回到那种一个人的孤独中时,我是快乐的,这种毫无牵挂的感觉让我觉得我不是世间的人,至少不是人间的人,脱离了让人难以理解的人群,我就会变得快乐而自在。

而她,在我心里永远定格在那天湖边的那只蝴蝶一样清灵神秘且美丽的“妖精”。

人也是社会性的动物,所以一个人不可能真正完全脱离社会。考虑到我要养活自己,我必须得有一份工作。根据人们的传统思想,自然是进入公立的岗位工作最为“正规”,所以毕业后我经过几次屡败屡战,终于考入一间中学当了语文老师。

现在不像我的祖辈那个时代,我爷爷的父亲是个教书先生,虽然他在我爷爷仅仅十四岁时就因病撒手人寰,但是一点也不影响我爷爷对他的好印象。因为教师在那个时候是个非常体面的职业,虽然是私塾,但是在那个十里八村才有一个识字先生的年代,我爷爷的父亲和家族是被尊重的。

而现在,工资并不高,工作也是重复着一样的内容。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算很体面,但也不算太卑微。

我是不在乎的,我几乎对名利没有执念,只要能穿暖吃饱,我就没有担忧。我整天的生活除了上班就是一个人看书看电影去郊外散步。

我是在一次培训中认识许慧芳的,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一个七十年代生人的人名,有些过时,有些老土。

培训是抽调部分的语文老师,每个周末去参加,为期两个月。至于培训的内容,我早已经忘记了。我记忆最深刻,也是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饭点放饭。

据说我们吃的盒饭是十八块钱的,去店里点一个盖饭就是十七八块的,这盒饭有四个菜,又便宜又好吃。我唯一不喜欢的是每次都有半个卤蛋,我最讨厌的就是吃鸡蛋,除了炒着吃可以接受外,其它所有关于鸡蛋的做法都令我反感。

当然,我不能把它扔掉,农村过过苦日子的人是爱惜食物的,这一点优良的品德我一直保留着。所以一到饭点拿到盒饭,我就端着一个饭盒到处走,问谁要吃卤蛋。先开始的几次接收的人不固定,后来不知怎么的,接收我卤蛋的人就固定下来了,她就是坐在我左前方的许慧芳。

这是个长得不高身材比例却很好看的女孩,皮肤很白,是培训的一众女老师里皮肤最白的。

“哈哈!是吗?她们都说我皮肤好!我也觉得我皮肤挺好的!”她用略带沙哑的特别的嗓音笑着和几个女老师聊天。

每次放饭,我就自然而然地走到她面前打开饭盒,她也很自然地拿起两支一次性的筷子敲一敲上面的毛刺,然后小心地夹走半个卤蛋。

我们从来没有互相介绍过,彼此都是从每天的点名中就知道了对方叫什么名字。每次吃完饭,她总是会拿出口香糖分给大家,每一次她笑着说:“魏老师,你吃吗?”我总是摇摇头说:“不吃!”

下午吃了饭,屋子里最是闷热的时候,外面正是最下凉的时候,所以大家喜欢三五成群地约着出去走一走。

我向来都是一个人来去,所以满巷子地乱窜,后面有座山,有一条小路能够通往山腰的一个小亭子里,我喜欢爬到那个小亭子的地方,在里面吹风。当我说起来时,许慧芳特别感兴趣地问我从哪里上去,她说她怎么没找到那条路。我答应她下一次去一定约着她。

第二天吃了饭,我就约着她去爬那座山,山并不高,就是蚊子特别多。许慧芳一直在边走边拍蚊子,我走在前面,状况不比她好,等我们下山的时候,身上暴露出皮肤的地方都满是蚊子叮的红包。所以晚上培训的时候,我看到许慧芳和我一样都在不停地挠痒痒,我忍不住想笑,又觉得挺尴尬。

一来二去,我和许慧芳熟悉了起来,大多数时间是我主动去找她聊天,然后告诉她哪些地方好玩。在得知我整天没事就在城里和郊区乱转熟悉好多地方以后,许慧芳主动提出来让我带她去看看。

我和她时不时地就短途地出去走走,她是个开朗活泼的女生,年级和我一样大,而且她也很喜欢大自然和郊区。

其实我们这种相约着出去散步闲逛算不上约会,如果约会需要名正言顺的话。我们这样的走走看看,很像是两个有共同爱好的朋友的相约,直到有一次我们去到一个我熟悉的地方。

我也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地,带着许慧芳坐上公交车,然后在那个湖边下了车。

我看着蓝莹莹的湖面,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讨厌鬼”。一种非常复杂的情绪在我的心头萦绕,我的心里是平静的,但是总感觉我在这里曾经失落了一些东西,有一些惆怅。

我和许慧芳走在堤坝上,我知道这个地方再也不会出现蝴蝶,不会出现陆晰,不会出现荀蝶舞,但是我的心里却有一丝幻想,幻想着荀蝶舞又出现在那片草地上,她坐在那里,像一只妖精一样魅惑而美丽。

我不自觉地望向那片草地,许慧芳也停下脚步站在我旁边看着我。她也看向我眺望的那片草地,那里黑漆漆一片。

此时,湖的另一边的远处的山脚下响起一阵火车鸣笛声,然后一辆火车探着明亮的大头灯从山里开出来,它头顶的天空有一个比蒲团还大的月亮,照得大地像下了雪一样银白一片。近处“嘣嘣嘣”地响起了烟花爆竹的声音,它冲上云霄,开成一朵朵五色的花朵,在月亮下显得那样浪漫动人。

我们两个人站在这幅画里,不自觉地吻了上去。这一切似乎并不是基于爱情或是什么,就是被这幅太过于唯美的景色所魅惑。

等我们反应过来,我才一阵傻笑。我觉得很奇怪,虽然这是我第一次吻一个女生,但是我却完全没有恋爱的感觉。而许慧芳也完全没有任何波动,我感觉在我吻她的时候,她的嘴唇一动不动,她张着嘴巴就像一条死鱼一样等待我吻上去。

“我们算是在一起了吗?”她小心地问。

“当然!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我既然吻了你就会负责到底!”我说。

“我愿意!但是我有一个条件!”她说。

“你说!”我说。

“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不能单独出去住。”她有些不放心地说,不知道是她觉得提出的条件我不会接受还是她觉得提出这样的条件有些唐突。

“当然!一定不会!”我很果断地说!“没结婚肯定不能住在一起!”

我们就在一起了,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了。

没过多久,我见到许慧芳坐着一辆小汽车来培训,她像个罪犯一样东张西望地下了车,此时我正站在一个垃圾桶旁边看着她。她本想一下子溜进会议室去,但是又无奈地回头大喊正开走的车里的人的名字:“黄新,等等!我的手机!”

车子停下来了,开了窗子,她探进身子去拿手机。这时我看到了那个司机,一个长得不高却粗壮的男人,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夹着一只燃烧的烟,手臂搭在车窗上。

“小心点!拜拜!”许慧芳拿了手机,很快地冲进了会议室。

我走进会议室,坐在她旁边。我没说话,她也没说话。

培训结束出来,她很冷静地对我说:“好吧!其实我是有男朋友的!但是……”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他老是强迫我要我和他住在一起,他家里的人也不喜欢我,所以我好几次跟他提出分手,但是他总求我不要分手。”

“所以你现在是什么想法呢?”我问她。

“我想和他分手!我们离得太远了,一年才见几次面。他家里人对我态度不好,他老是逼迫我。”

我建议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听她好好谈谈。

我们坐在一个公园的凳子上,我安静地听她说了她的事。

初中谈了一次恋爱,男生和她分手了,高中和大学一直单身。前不久同事看到她一个人很无聊,又没男朋友,所以就说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于是就要了电话,男生给她打电话聊天,聊久了两个人就确定了关系。

中间和男生奔现见了一次,她和男生住在宾馆里,男生向她提出要求,但她死活不同意,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相安无事地躺了一晚上。

后来假期的时候男生就邀请她去他家里,她一个人坐着火车,转了汽车又转了公交车去到男生家里,她和男生的家人见了面,然而看样子男生的家里对她不太满意,所以也没有给她太好的脸色看。他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几天,但是由于她的坚决,男生始终没有如愿以偿。

故事就是这样,见过寥寥几面,没有什么感情,由于相见时难的异地原因,她也不想再和他保持这种情侣关系。

我说:“我了解了,你做一个决定吧,如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就和他分手,如果不愿意的话我们就不要保持这种关系,大家各走各的。”

她表示她想要和那个男生分手,让我给她一些时间。

于是两个周以后她告诉我说她已经和那个男生分手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

但是没过一个周,她又一脸苦涩地告诉我说那个男生要报复她,说她是背叛他,说她劈腿了,所以要带人来查清楚,要砍死她出轨的男的。

于是经过商量,我们决定暂时不要在一起,等她完全解决好那个男生的问题她才和我在一起。

后来经过很多波折,我们终于在一起了。日子过得平淡而自由,虽然她所在的地方离我也有些远,不过在每个周末我们都会见面,这种小别有时候可以避免很多长期相处的矛盾,但同时却是一把双刃剑,当一个女生长久孤独的时候,比起男生,她是耐不住寂寞的。

虽然她多次表示过这种缺乏稳定和安慰的空虚,但是现实的困难一时半会儿无法去调节和改变。

如果我们决定以后要结婚生子,我们要做的就是保住自己手里的工作,然后存钱买车买房。

是的,不同于在学校里面当学生谈恋爱,我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于是,经过长达四年的努力,我们买了车,也买了房,虽然都是负债,但是我们基本上有了一种稳定感和成就感。

我们互相见了家长,双方的家长对于我们的这份感情都十分满意和支持。

我拼命地练习,努力克服我对于和人相处的恐惧,克服我对于未来娶妻生子的恐惧,我认为自己做得不是特别好,但是还算及格,总算是达到了一种平衡,能够取得对方家长的认可,和他们相处愉快。在我心里这一直很难,因为对于我而言,我需要做比常人多很多倍的自我心理斗争和现实行动的挑战。

但是,长久以来,我轻视了一些问题,异地工作,两个人的原生家庭相距几百公里,最主要的是我低估了空虚和寂寞给人带来的心理变化,尤其是在现实环境中,一个人的三观是会随着环境改变的。

对于我来说,我可以做到克服生活当中的所有的孤独和无聊,我可以在细枝末节中就找到生活的乐趣来充实,看一本书,画一幅画,就可以是我一天的生活,并且不会感到无聊寂寞。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大多数人并不是像我一样,尤其是女生。

在我很多次提出结婚又很多次被许慧芳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我们来到了传染病之年。这一年改变了太多东西,不只是世界环境被翻天覆地改变,很多普通人的生活也被改变了。

就在我们各自在自己的家里被隔离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消息。她很委婉地绕了一大个圈子,然后提出要和我分手。我心里很失落和难过,纵使我已经有所预料和心里准备,但是一时仍然无法接受。

我尽了一切努力想要挽回这份长达七年的感情,终于她肯再给我一次机会,她的回答是:“好吧!我们再相处一段时间看看。”

很幸运,这一段时间很长,长达两年,这两年里,我们和好如初,准备装修房子,准备结婚,她把时间往后推一年,我就做下一年的准备。

然后随着传染病把生活规律不断地打乱,不断地出现各种不同的变故。有一天,她坐到我面前对我说:“我要跟你说一件事!”

我静静地坐着点点头,这一切没有任何征兆,但是我似乎早已经洞悉一切,我等待着她宣判。

“有一个男生在追我,而我,虽然没有和他发生其他的,但是我们抱过也亲过。我知道是我不对!所以我要跟你坦白!”她看了看我,眼里有泪花,眼泪并不是出于对自己出轨的自责,更多的是一种委屈:“这些年来,我感觉我的三观都已经慢慢崩塌了!看到我的同事和朋友她们讨论的都是钱和更好的生活条件,看到她们和谈了几年的男朋友分开马上结婚,她们说恋爱谈够了就找个合适的人结婚。而我现在跟他们想的一样,我不要像他们一样,结婚了守活寡,每个星期跑来跑去,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知道这是错的!但是,我没办法!”她满眼泪花,但眼泪始终没有流出来。

我的心平静极了!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我没有想到要去责怪她,我安慰着她,告诉她这是人之常情,因为我太了解人生的艰难,我太了解一个人孤独和挣扎,我甚至在这个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她出轨和背叛,我想的是她一定在内心很煎熬,这一段时间一定很艰难。

我慢慢地说:“没关系!你没有错,这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更好的生活。你别着急,你知道我爱你!这么多年来我对你无微不至的爱,不是为了要拴住你,而是我本来就是一个纯粹的人,同时我也想不给自己的人生留遗憾。我做了那么多的努力,就是为了你能幸福。你是怎么想的?你做选择了吗?”

她说出了她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她害怕以后异地家庭的生活会对她造成巨大的负担和伤害,她觉得现在重新选择一切都还来得及。但是她又不忍心伤害我,她在矛盾当中挣扎着。

我说:“我帮你做选择吧!问你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你还爱我吗?”

她说:“要说爱的话,早就已经没有那种奋不顾身的感觉了,剩下的大多是一种习惯和依赖吧。”

我说:“如果还有一点爱情的话,再给我半年时间,给我重新找工作的时间,我去你的城市工作陪你可以吗?”

说出这个话后,不管是她还是我,都知道重新找一份工作很难。在他们的观念里,体制内才算是正式工作。但是我的观念不一样,我觉得只要肯努力,做什么都可以赚钱养家。

“可是,如果你没有正式工作,我也是不会和你在一起的。”她说。“让我回去考虑吧,我回去好好考虑!”

我送她回去了,然后我一路回到家,我的脑里不断回放我们这八年多的点点滴滴。我都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尽管我的心里始终没有底,我担心自己将来有没有能力做一个好爸爸,有没有能力能把孩子教育好,能不能让他们成长成一个健康的人一个好人,好多好多的担忧和恐惧,为了她,我都已经克服了。恰恰在这一刻,她却说打住,我们结束了。我的所有努力和对未来的憧憬全部化为了泡影。

我给他的父亲打电话,他的父亲告诉我:“魏特明!我的这个女儿不懂事!我给你说吧!你好好工作,不要辞职,也不要想着重新找工作,那是不可能的,那很难,她这样说不过是给你一个难题让你知难而退罢了。”

是的,一切我都明白,我也尝试着不断说服自己。

两个星期以后,她告诉我:“对不起!我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

我说:“好的,祝你幸福,有时间过来收一下你的东西。”

她叫我好好生活,说担心我做傻事,我说不会,我受过的伤害结成的疤已经够我抵抗一百次伤害,在生命的洪流里我早已经无数次被毁灭又重生了。

我说:“房子一起买的,车子是我买的,都给你吧,我也不需要,我没有名利上的执着和贪婪,和你在一起时我要努力赚钱养家,不和你在一起了我就是那个吃饱穿暖就是幸福的我自己,我丝毫不为名利所挂碍。”

是的,一路走来,我就很清楚,她要求我们一起买的房子只属了她的名字,她在自己默默存钱,这些我都清楚,她在为未来有一天会离开我而做准备,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情有可原的。我把人类的自私看成一种本能,虽然我竭尽全力厌恶并地消灭我自身的这种本能,但是我允许别人始终带着这种本能生活,因为这样才不至于像我一样总是自怨自艾地站在一个被害者的位置上不断受伤害。

后来,我把房子给了她,车子她让我自己开着,原因是我去体检时医生说我患有双腿静脉曲张,并且心脏功能不好。

我对未来的规划是骑自行车环游中国,这也是我一生的梦想,但是医生的检查扼杀了它,他告诉我我的情况不适合长途骑车。可我是不可能不去的,所以我只能开着车去。我这些年所挣的钱都买了车和房,没有任何存款,我余下只有这辆不值钱的车陪着我完成我的梦想了。

收好了她的东西,我让她再让我体面地送她一回。算是最后一次告别,在回去的路上,我和她聊了很多。

她说:“好奇怪啊!我们分手了,可是我感觉好奇怪,和你相处起来,一种说不出的奇怪的感觉。”

我说:“是一种没有陌生感和距离感的感觉吗?知道为什么吗?”

她摇摇头。

我说:“按常理我是不是本该和你打闹一番,然后让你还钱,然后扬言带着兄弟去砍你的出轨对象?然后我们两个带着给彼此的伤害不欢而散?不!不!不该是那样的!人不能活在过去,也不能活在怨恨和悲愤当中!那样做只是想要得到你拥有你控制你!”我叹了口气说:“你之所以感觉奇怪,正是因为我始终没有和你决裂,始终对你没有变过!到现在我也只有对你的关心和爱护!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奇怪,不可理解,我一直都在告诉你,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或许这就是真正的爱吧!或许…你永远也不会明白吧!”

她也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她是在怜悯我还是在感叹自己无法控制的变化。

“他对你怎么样?”我问。

“目前还不错!我只要求他能够有你百分之八十对我好就行!只要事事都把我放在第一位就行!我们吵过几次架,几次都说分手,但是还是没有分成,给他些时间吧!我觉得他也是喜欢我的,让他慢慢改吧!要做到你那样一心一意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可能不行,不过只要达到我的要求就可以了!”

这时,我竟有一种顿悟,心里想:“何必呢?你口口声声说的那些要求,不就是我吗?为什么又要抛弃都符合你的要求的人重新去试图让一个三十多岁已经人格和习惯都定型的人去为你而改变呢?能改变吗?不累吗?会有未来吗?”

人啊!我实在是搞不懂!我实在是搞不懂!我看过几百本中外名著,我看过几百部有深度的电影,我在人间看过那么多的人生百态和悲欢离合,可是我还是看不懂人!

我本想要帮忙把东西都给她送上楼去,她说:“不用了!我男朋友说怕别人看到说闲话!”

我一时哭笑不得,这栋楼我来过几十上百次,房东和小卖部的阿姨都认识我。说直白一点,是你出轨了!那个男人是第三者!结果我却变成了你们的闲话!

我笑了一下,心里想问她记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在一起的,但是我最终忍住没有问,因为如果我不问,那是生活对我的讽刺,如果我问了,就是我对她的讽刺。

我始终弄不懂人这个生物,却又不得不感叹于人的神奇,我没有丝毫的气愤或者苦恼,也没有丝毫的失落或者后悔,不自责也不怨天尤人。恰恰相反,我坐上车之后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发出笑声来。人啊!真是一个我永远也不会懂的生物!真是一个悲哀而可笑的生物!

我开着车,把所有的车窗打开,在高速路上飞驰着。我感觉风吹着我的脸,我把我的左手伸出去,风吹着我的左手,像吹着我的翅膀一样,我感觉自己似乎可以逆风飞翔。

此刻,我没有悲伤也没有失落,我反倒觉得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自由,一种我从来没有看过的透彻。是啊,我看不懂又何须去纠结呢?索性我就随着自己的内心而生活吧!与其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社交消耗比普通人多几倍的能量,不如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书,与其和一群谈不到一起的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听着他们的荤段子吃一顿不好吃的饭,不如自己去路边摊炒一个自己喜欢的盖浇饭饱饱地吃一顿,与其被困在一个房间里听着他们说着毫无意义的套话尴对视,不如顺着森林峡谷走出去看看怎么回事。

我一路开到家门口的小街边,把车停在路边,去买了一瓶牛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我躺在座椅上,闭着眼睛,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空气里飘来一阵栀子花的花香,甜腻腻的,让人心情愉悦,我不自觉地脸上绽放出笑容来。

我调转了车头,往城外开去,往家的方向开去。我告诉他们,我失恋了,我辞职了,我要去旅行了。然后我告别了母亲,一路回到我待了九年的城市,一切在这里结束,也要从这里重新开始。我要从这里出发,去我一直想去又没去成的地方。

在公寓里收好东西,和房东告了别。我开着车往城外走,我注意到车里的挡风玻璃前放着那个五年前买的饰品,我和许慧芳一起去买车,刚把车开出来,她就说要买一个装饰品摆件,我说会妨碍安全驾驶,她不听,一定要买,于是我就买了。

我伸手去要把它掰下来,前面路上突然跑出来一只猫,我急打方向,然后只听“嘭”地一声,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是吧?就是他!就是他!”

“这年轻人,可惜了!”

“联系他家人,你去,去打电话!”

我这是死了吧?不!不!我没想死,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甚至都还没遇到过像“她”那样的女孩,高中时我许下的那个愿望,遇见我想象中初恋的女孩,那个我喜欢的懂我的又不会伤害我的女孩。

我使劲儿地喊:“喂!我还没死!快帮我叫救护车!我还没死!我还想活!”我努力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是我甚至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我的肉体和思想像是脱离了一样,我在一个很奇怪的角度看到自己躺在驾驶室里,脸上和胸口流着血,我想去搀扶自己,却触碰不到。

我转向人群,他们就那样围观着议论着。这时我发现人群中有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穿着一套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她留着柔顺的棕色的头发,扎着一个蝴蝶结,连衣裙上也印着五彩的美丽的蝴蝶,她纯净的脸庞像一个天使一样。

她歪着头,眨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她竟看得见我,我激动地看着她,眼泪止不住地流。

她看着我,我们四目相对,她转过身摇动着妈妈的手说:“妈妈!妈妈!那个人没有死!我看到他的眼睛动了!那个人没有死!我看到他的眼睛动了……”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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